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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 家庭法
专家解答有关家庭法的常见问题。
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完全解除,双方均可自由再婚。分居(scheiding van tafel en bed)是指婚姻关系在法律上继续有效,但同居关系和大部分财产分割终止。后者有时是出于宗教或经济原因而选择的。两种程序均需经法院审理。
配偶赡养费的数额取决于一方的需求和另一方的支付能力。具体金额根据法院的指导原则(特雷马标准)计算。赡养期限通常不超过婚姻持续时间的一半,但法律另有规定,例如婚姻持续时间较长或有年幼子女的情况。如果情况发生变化,赡养费可以进行调整。
对于有未成年子女的分居父母来说,制定育儿计划是强制性的。育儿计划中,父母需要记录子女抚养权的分配、主要居住地、子女抚养费以及彼此沟通和协商的方式。一份完善的育儿计划可以预防日后的冲突,并且必须与离婚申请书一同提交。
原则上,离婚后父母双方仍保留共同监护权,共同承担有关子女的重要决定。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存在严重的沟通问题,或子女面临夹在父母双方之间的风险时,法院才能授予一方单独监护权。子女的利益始终是第一位的。
探视安排规定了孩子何时与哪一方父母相处。父母双方都有义务遵守该安排,并努力促进孩子与另一方父母之间的亲密关系。如果探视安排被严重忽视,法院可以介入,例如责令支付违约金或修改探视安排。调解通常是很好的第一步。
自2018年起,未签署婚前协议的婚姻将形成有限共同财产制:婚姻期间积累的财产归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前财产、赠与和继承所得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平分。因此,正确界定哪些属于私人财产、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至关重要。
是的。配偶赡养费和子女抚养费都可以在情况发生变化时进行调整,例如收入改变、与新伴侣同居或子女需求发生变化等。这种调整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记录下来;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提交法院审理。
男性可以承认子女的亲子关系,从而确立法律上的亲子关系,并对子女的姓名、监护权、抚养权和继承权产生相应影响。在某些情况下,承认亲子关系需要母亲或子女的同意。如果亲子关系被拒绝,法院可以应请求通过司法程序(可能包括DNA检测)确定亲子关系。
收养会解除与亲生父母的法律关系,并建立与养父母的完整家庭法律关系。法院会评估是否符合法定条件,以及收养是否明显符合儿童的利益。对于跨国收养,还需遵守特定的国际规则和程序。
在离婚调解中,中立的调解员引导双方就子女抚养、赡养费和财产分割等事宜达成一致。当双方仍能进行理性沟通并希望维持彼此关系(例如作为父母)时,调解尤为有效。与对抗性诉讼相比,调解通常更快捷、更省力。
注册伴侣关系在财产、赡养和继承方面与婚姻非常相似。一个重要的区别是,没有子女的注册伴侣关系可以通过市政当局的协议解除,而解除婚姻关系则必须经过法院程序。
12岁及以上的儿童有机会向法院表达他们对监护权、主要居住地和探视权等问题的看法。年龄较小的儿童有时也可以表达意见。法院会考虑这些意见,但最终会根据儿童的最佳利益做出裁决。
与子女主要居住地不同的另一方父母也有权了解子女的重要信息,并且在重大决定上必须征求其意见。如果另一方父母不配合,法院可以就此作出安排。
带着孩子移居国外或在荷兰境内搬迁,通常需要双方父母共同授权,并获得另一方父母的同意,或由法院作出替代性同意。法院会权衡所有相关因素,包括搬迁的必要性及其对与另一方父母联系的影响。
家庭住宅可以分配给其中一位伴侣,也可以出售,或者由其中一位伴侣暂时居住。住宅的所有权、居住权以及剩余价值或抵押贷款债务的分割,取决于婚姻财产制度和双方的约定。
关键法律术语
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重要术语
婚前协议 (Huwelijkse Voorwaarden)
婚前订立的合同,规定了婚姻期间及离婚时财产和债务的处理方式,必须经过公证。常见安排包括:有限共同财产制、财产分别制或习惯性条款。此类合同可以保护企业资产、继承所得或既有财富。
财产共有 (Gemeenschap van Goederen)
荷兰默认的夫妻共同财产制规定,婚姻期间取得的所有资产,包括收入、房产和养老金,均由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各占50%)。债务也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只有婚前财产以及明确指定为个人财产的继承或赠与才属于个人财产。
赡养费(Alimentatie)
离婚后,一方配偶需向另一方支付经济支持。配偶赡养费根据双方的需求和支付能力而定,通常最长支付12年或婚姻存续时间。子女抚养费(kinderalimentatie)根据标准化的表格计算,并考虑父母的收入和监护安排。如果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这两项费用均可调整。
育儿计划(Ouderschapsplan)
这是离婚父母必须提交的文件,详细说明子女监护安排。必须涵盖以下内容:子女居住地、探视时间表、决策权、费用分摊、信息交换和争议解决方式。法院会审查该计划,以确保子女的权益得到保护。该计划也是未来任何修改的依据。
赡养费指南 (Tremanomen)
赡养费标准专家组制定了计算子女抚养费和伴侣抚养费的指导原则。虽然这些标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几乎所有荷兰法院都遵循特雷马标准。
养老金均衡化(Pensioenverevening)
离婚时,婚姻期间积累的养老金如何分割。根据《养老金权利平等(离婚)法》,未参与养老金计划的配偶有权获得婚姻期间积累的养老金的一半。
配偶赡养费(Partneralimentatie)
离婚后,一方前伴侣需向另一方支付生活费。金额取决于双方的需求和支付能力,支付期限原则上与婚姻持续时间相关。
儿童抚养费(Kinderalimentatie)
根据法院的指导方针,根据儿童的需求和父母的支付能力,对未成年子女的照料和抚养费用进行分摊。
家长权威 (Ouderlijk Gezag)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享有监护、抚养和代表其利益的权利和义务,并有权决定其财产的分配。离婚后,原则上监护权仍为共同所有。
联系安排 (Omgangsregeling)
关于子女何时以及如何与非主要居住一方父母联系的安排。父母双方都必须遵守该安排,并促进子女与另一方父母的联系。
主住宅 (Hoofdverblijfplaats)
离婚后子女登记居住和主要居住的地址,与登记、津贴和抚养权分割有关。
共同育儿
一种抚养方式,其中孩子与父母双方大致平等地生活,双方平等地共同承担抚养和养育的责任,这需要良好的相互安排。
离婚契约 (Echtscheidingsconvenant)
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赡养费和养老金等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通常提交法院审理。
联合管理局 (Gezamenlijk Gezag)
父母双方共同行使监护权,共同做出有关子女的重要决定。除非法院另有裁定,否则离婚后的法律默认情况即为这种情况。
识别(Erkenning)
法律行为是指某人取得子女父母身份的标志,该行为会对子女的姓名、监护权、抚养权和继承权产生影响。在某些情况下,需要征得母亲或子女的同意。
调解(调解)
一种纠纷解决方式,由独立调解员引导双方通过相互同意达成协议,常用于离婚案件中,用于安排子女抚养、赡养费和财产分割等事宜。
注册合伙企业 (Geregistreerd Partnerschap)
一种法定的同居形式,其法律效力与婚姻非常相似。如果没有子女,这种同居关系可以通过双方协议和市政当局的批准而终止,而婚姻则必须由法院判决才能解除。
替代同意书 (Vervangende Toestemming)
法院代替父母作出的同意,例如在父母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就带着孩子搬家或做出医疗决定等事宜作出的同意。
信息和咨询义务 (Informatie- en Consultatieplicht)
居住父母有义务将与子女有关的重要事项告知另一方父母,并在重大决定上征求其意见。
特别守护者(Bijzondere 策展人)
由法院指定代表未成年人利益的人,当未成年人的利益与父母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例如在监护权或亲子关系纠纷中,代表未成年人的利益。
儿童账户(Kinderrekening)
父母分居后,会将钱存入共同账户,用于支付子女的各项开支。关于存款和支出的安排通常会记录在育儿计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