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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 民法
民法常见问题,由我们的专家解答。
当一方未能履行协议项下的义务,且该违约行为可归因于其自身原因时,即构成违约(wanprestatie)。大多数情况下,必须首先向债务人发出违约通知,设定一个合理的最后履行期限。只有在该期限届满后债务人仍未履行义务,才构成违约,另一方由此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解除合同或要求其继续履行。
违约是指当事人未履行其之间已存在的协议。侵权行为(或称侵权行为)是指在合同之外,对他人实施的非法行为,例如因过失造成损害。两者都可能导致损害赔偿责任,但其构成要件、举证责任和诉讼时效有所不同。有时,同一事件可能同时构成违约和侵权。
首先,应尽可能使受害方恢复到未发生违约或违法行为时的状态。原则上,应赔偿实际损失,包括已发生损失和利润损失。行为与损害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且损害必须归因于责任方。
违约通知书(ingebrekestelling)是一份书面催告函,给予债务人最后合理的履行期限。只有当该期限届满后债务人仍未履行义务时,才构成违约,从而触发债权人获得损害赔偿或解除合同的权利。在某些情况下,违约会根据法律规定自动产生,例如,当固定期限已过,无需另行发出通知时。
民事诉讼一旦超过法定时效期限,即告丧失诉讼时效,之后便无法再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执行。诉讼时效期限因诉讼类型而异。在某些情况下,诉讼时效可以被中断,例如,通过书面催告保留履行权利,此时诉讼时效将重新开始计算。
临时救济程序允许初步救济法官在短时间内颁布临时措施,例如禁令或履行令。此类程序旨在处理紧急事项,并不构成对争议的最终裁决。该决定仍属临时性质,当事人之后仍可就案件实质提起常规诉讼。
临时扣押是一种预防措施,在诉讼程序开始前或进行中冻结债务人的资产,例如银行账户或房产,以确保日后追回欠款。该措施需要事先获得法院许可。如果主要诉讼请求最终得到支持,则临时扣押可以转为强制执行;否则,必须解除扣押,并可能导致债务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通常情况下,依赖某些事实的法律后果的一方,如果这些事实存在争议,则必须证明这些事实。证据可以通过文件、证人、专家报告等方式提供。在某些情况下,举证责任会根据法律规定或合理性和公平性标准而转移。
执行判决可由执达吏协助执行,例如,执达吏可以冻结银行账户、工资或货物,并进行公开拍卖。法院还可以在判决中附加罚款(dwangsom),债务人若不履行判决,则该罚款将一直有效。我们会指导客户完成整个执行流程。
诉讼时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所需证据以及法院的工作量。简单的债务追讨案件可能几个月内就能结案,而涉及证人和专家的复杂案件可能需要一年以上。对于紧急情况,临时救济程序可以在短时间内提供临时措施。
和解协议允许当事方通过记录具有约束力的安排来结束争议或消除不确定性,例如作为和解的一部分。即使最终结果与实际法律立场有所不同,和解协议仍然对当事方具有约束力,而这正是法律确定性的关键所在。
在民事诉讼中,败诉方通常会被判承担诉讼费用,但这种赔偿是基于固定的清算费率计算的,很少能完全覆盖律师费。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例如知识产权侵权,才有可能获得全额赔偿。
任何人发现交付的产品或服务存在缺陷,都必须在合理时间内向对方提出投诉。如果投诉过晚,可能会丧失权利。何为“合理时间”取决于具体情况,但始终建议尽快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连带责任制下,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债务人追讨全部债务,债务人之间必须自行协商解决。而共同责任制下,每个债务人只对其承担的份额负责。具体适用哪种形式,取决于法律或协议的规定。
是的,原则上口头协议与书面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主要问题在于证据:一旦发生纠纷,您必须能够证明双方达成了哪些协议。但对于某些法律行为,例如私人购买房屋,法律确实要求采用书面形式。
关键法律术语
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重要术语
Onrechtmatige Daad(侵权/非法行为)
荷兰责任法的基础在于《民法典》第6:162条所规定的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某人通过以下行为造成损害:(1) 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2) 违反法定义务;(3) 违反不成文的社会行为准则;或 (4) 构成疏忽行为。如果存在过错(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推定存在过错)、损害可归因于侵权行为人,且存在因果关系,则侵权行为人应承担责任。侵权行为涵盖范围广泛,从交通事故到诽谤、不正当竞争到侵犯隐私权,无所不包。自然人和法人均可构成侵权行为。
Wanprestatie(违反合同)
未能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包括不履行、履行瑕疵和迟延履行。发生违约时,受害方可以要求:(1) 强制履行(nakoming),即强制违约方履行其义务;(2) 赔偿损失(schadevergoeding);(3) 解除合同(ontbinding),即终止协议;或 (4) 因履行瑕疵而要求降低价格。债权人通常必须在行使这些救济措施之前发出违约通知(ingebrekestelling),除非期限已过或立即履行已不可能。与非正当义务(onrechtmatige daad)不同,违约并非总是需要过错——某些义务属于严格责任。
Schadevergoeding(损害/赔偿)
对损失或伤害的金钱赔偿。荷兰法律承认两种主要类型的赔偿:物质损害赔偿(materiële schade),涵盖直接的经济损失,例如财产损失、医疗费用、收入损失和业务损失;以及非物质损害赔偿(immateriële schade),涵盖非经济损害,例如精神痛苦,仅在特定情况下(例如人身伤害或名誉受损)才会判决。损害赔偿必须得到证实,并且与不法行为或违约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受害方有义务减轻损害(schadebeperkingsplicht)。荷兰法律中不存在惩罚性赔偿——赔偿的目的是使受害人恢复到受损前的状态,而不是惩罚加害者。利息(wettelijke rente)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
Verjaring(限制期)
法律诉讼时效是指提起诉讼的期限,超过该期限,诉讼请求将无法执行。标准诉讼时效为五年,自索赔人知悉或理应知悉损害及责任方之日起算。绝对诉讼时效为20年,无论索赔人是否知悉损害及责任方。某些类型的索赔适用特定诉讼时效:人身伤害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发现损害之日起算),产品缺陷诉讼时效为三年,职业责任诉讼时效为五年。承认索赔、支付赔偿金或提起诉讼均可中断诉讼时效。一旦诉讼时效届满,索赔即告消灭——即使索赔本身有效,法院也会驳回。因此,密切关注诉讼时效并于届满前采取行动至关重要。
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在于证明支持自身法律立场的事实。一般规则是:“主张者必须举证”(wie stelt, bewijst)。原告必须证明其主张所依据的事实;被告必须证明支持其抗辩的事实。举证标准是优势证据(可能性大于不可能),低于刑法中“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证据可以包括书面文件(最有力)、证人证言、专家意见和间接证据。法院在评估证据方面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并且可以在特定情况下颠倒举证责任,例如当一方完全掌握相关信息时。未能履行举证责任将导致诉讼请求或抗辩被驳回。
罚款
法院下令定期缴纳罚款(类似于藐视法庭罪),以强制执行判决。当法院命令某人采取某种行动或停止某种行为时,可以附加罚款:即对另一方(而非国家)处以罚款,罚款金额按日或每次不遵守判决的情形计算,最高不超过一定数额。例如,法院可以命令一家公司停止侵犯商标权,并处以每日 5,000 欧元的罚款,最高可达 500,000 欧元。罚款与损害赔偿金分开计算——其目的是确保履行判决,而非补偿损失。罚款常见于禁令案件、合同执行和知识产权纠纷中。其有效性在于,一旦违反判决,罚款即自动生效,无需进一步的法院程序。
Beslag 音乐学院(临时附属)
在获得最终判决之前,临时扣押债务人的资产是为了确保债权得到保障。当迫切需要防止债务人处置资产,从而导致追讨无法进行时,通常会采用这种方法。可以扣押银行账户、不动产、存货、应收账款或其他财产。需要获得法院许可,债权人必须证明:(1) 债权真实可信;(2) 扣押确有必要。如果扣押被证明不合理,债权人通常需要提供担保以弥补可能造成的损失。扣押后,债权人必须在14天内启动正式诉讼程序,否则扣押将失效。临时扣押是迫使债务人和解或保留追讨希望的有力工具,但如果基础债权败诉,则存在风险。通常用于商业纠纷,尤其是在涉及国际当事人或存在逃逸风险的情况下。
Ingebrekestelling(违约通知)
向未履行义务的一方发出正式书面通知,使其正式“违约”(in verzuim)。债权人必须收到该通知才能就延迟付款提出损害赔偿、终止合同或寻求法院强制执行。通知必须明确说明:(1) 未履行的义务;(2) 合理的履行期限;以及 (3) 继续不履行的后果。以下情况无需发出通知:期限已过且仍未履行;履行已永久不可能;或债务人已明确表示不会履行。该通知启动违约利息的计算,并允许债权人采取违约救济措施。通知应以挂号信或电子邮件发送,并附上已读回执以作证明。这是大多数合同强制执行行动中必不可少的第一步。
Onrechtmatige Daad(侵权/非法行为)
因过失造成损害等非法行为,在合同之外对他人实施的,有义务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害,前提是该行为可归咎于违法者。
Ingebrekestelling(违约通知)
书面催告,给予债务人最后合理的履行期限。违约,以及随之而来的损害赔偿或解除合同的权利,通常只有在该期限届满后仍未履行时才会产生。
Dagvaarding(传票)
由执达吏送达的正式文件,启动民事诉讼程序,传唤对方当事人出庭,列明诉讼请求及其理由。
Verzuim(默认)
债务人在收到违约通知后或依法产生违约后仍未履行义务,即构成违约。一般而言,延迟损害赔偿和解除合同均需以违约为前提条件。
Hoger Beroep(上诉)
当事人向上诉法院申请复审,以对地方法院的判决提出异议的法律救济途径,原则上,案件将在法定上诉期限内进行全面重新审理。
Ontbinding(解除)
因一方违约而终止互惠协议,之后双方必须撤销已履行的义务。解除协议可以通过庭外和解或法院判决进行。
Vernietiging (Annulment)
因订立协议时存在缺陷(例如错误、欺诈或滥用情况)而撤销该协议,并追溯至订立之时生效。
Verstekvonnis(缺席判决)
被告未出庭应诉时,法院会作出缺席判决。除非诉讼请求明显违法或缺乏依据,否则通常会予以支持。原告可以对此判决提出异议。
Causaal Verband(因果关系)
行为与损害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如果违约或违法行为与损失之间没有充分的因果联系,原则上就没有赔偿损失的义务。
调解(调解)
调解是一种争议解决方式,由独立调解员引导各方自行达成协议。这种方式通常比诉讼判决更快、更省事。
Vaststellingsovereenkomst(和解协议)
当事人通过协议结束争议或消除不确定性,该协议以具有约束力的条款记录双方之间的约定。即使协议内容与之前的法律立场有所不同,仍然有效,并且常用于和解。
Klachtplicht(投诉义务)
发现已交付货物存在缺陷后,有义务在合理时间内提出异议。逾期提出异议的一方可能丧失要求维修、解除合同或赔偿的权利。
Hoofdelijke Aansprakelijkheid(连带责任)
多个债务人可能各自承担全部债务责任的情况。债权人选择向哪些债务人追讨债务;债务人随后必须自行解决债务问题。
违约赔偿条款
合同条款规定,无论实际损失如何,违约方均须支付固定金额的违约金。法院可应请求降低过高的违约金。
查阅文件的权利
在特定条件下,当事人有权要求查阅或获取另一方持有的某些文件副本。这项权利用于在民事案件中获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