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的赡养费:配偶赡养费和子女赡养费

成堆的欧元纸币和硬币

赡养费(荷兰语为alimentatie)是指一段关系结束后,一方家庭成员应向另一方提供的经济支持。在荷兰,赡养费的规则载于《荷兰民法典》(Burgerlijk Wetboek)第一卷,家庭法院仅根据两个问题来裁定:有权获得赡养费的一方需要什么,以及另一方有能力支付多少。过错与否并不重要。几乎在所有情况下,谁离开了谁,以及原因,都与最终结果无关。

本指南解释了2026年荷兰的赡养费制度:赡养费的两种形式、每种金额的计算方法、根据2020年1月1日生效的规定,赡养费的支付期限、现有协议的变更条件以及停止支付后的应对措施。本指南适用于所有在荷兰面临离婚的人士,包括家庭情况涉及跨境的国际人士。

荷兰法律规定的两种赡养费形式

荷兰法律区分子女抚养费(kinderalimentatie)和配偶赡养费(partneralimentatie)。虽然两者都基于需求和经济能力这两个基本要素,但它们的法律依据、计算方法和期限却截然不同。实际上,法院通常会在同一离婚诉讼中对这两项进行裁决,因此它们经常被混淆。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是两项独立的义务,二者可以单独存在:支付给前伴侣的赡养费与用于子女开支的子女抚养费是分开的。

 儿童抚养配偶赡养费
拥有父母双方,在某些情况下还包括继父母前配偶或登记伴侣
法律基础《民法典》第1:392条、第1:395条、第1:395a条和第1:404条《民法典》第1:157条和第1:158条
保养期直到孩子年满21岁一般情况下最多五年
取决于婚姻状况?不,这是为人父母之后发生的事,而不是恋爱关系之后发生的事。是的——只有在结婚或建立注册伴侣关系之后。
所得税不可抵扣付款人可抵扣税款,收款人需缴税。

有一点会让未婚伴侣感到意外:同居后没有配偶赡养费。如果你们同居但未结婚且未登记伴侣关系,无论同居关系持续多久,双方都不能要求赡养费,除非你们在同居协议中另有约定。相比之下,子女抚养费则不受父母是否结婚的影响。

儿童抚养费:荷兰的儿童抚养费

谁有法律义务支付

根据《民法典》第1:404条,父母双方均有义务按其经济能力比例分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养育费用。该法律义务基于父母身份而非父母关系,即使一方父母很少见到子女,该义务也不会解除。对于18至21岁的子女,根据《民法典》第1:395a条,该义务以略有不同的形式继续存在:父母有义务支付这些子女的生活费和学费,而该子女在该年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索取该笔款项。与父母一方结婚或登记为伴侣关系的继父母,如果子女属于其家庭,则在婚姻或伴侣关系存续期间,也可能需要根据《民法典》第1:395条承担抚养义务。

计算子女抚养费

荷兰法院根据抚养标准专家组制定的指导方针计算子女抚养费,该指导方针每年发布,实践中被称为特雷马报告。计算过程分为三个步骤。

  1. 孩子的需求。 计算的起点是分居前的家庭净收入,并根据国家预算研究所(Nibud)的表格将其换算成孩子的每月开支。其基本原则是,孩子不应承担分居带来的经济后果。
  2. 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 父母双方的净可支配收入均需扣除法定的基本生活津贴;剩余收入的固定比例将作为支付能力的衡量标准。之后,子女的抚养费用将根据父母各自的经济能力比例进行分摊。
  3. 护理折扣。 与孩子主要居住地不在同一屋檐下的父母,在探视日会产生费用。这笔费用会被计入在内。 医疗折扣根据孩子每周由该父母照顾的天数,从计算出的缴款额中扣除一定比例。

我们在荷兰儿童抚养费计算详细指南中列出了计算方法,包括表格和示例。

子女抚养费何时终止

抚养义务在子女年满21岁时终止。如果子女在此年龄前经济独立,抚养义务可以提前终止;在此期间,如果父母任何一方的收入发生重大变化,抚养义务也可以相应减少或增加。即使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与子女失去联系,抚养义务也不会终止;父母任何一方的新恋情也不会影响抚养义务——尽管新伴侣的收入可能会间接影响抚养能力的计算。

配偶赡养费:伴侣赡养费

配偶赡养费的产生条件是什么?

《民法典》第1:157条允许法院向收入不足以维持自身生活且无法合理预期获得足够收入的前配偶判令支付配偶赡养费。因此,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申请人必须有经济需求,且另一方必须有支付赡养费的经济能力。如果其中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则无需支付赡养费。同样的规则也适用于已登记伴侣关系的解除;英美法系中关于临时赡养费、恢复性赡养费或永久赡养费的分类在荷兰法律中没有对应条款。

判断经济需求的标准是婚姻期间的生活水平,而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夫妻一方可能多年来一直兼职工作,以便另一方能够发展事业;法院不会期望这样的一方一夜之间就能自食其力。同样,法院也期望双方付出真正的努力:如果一方有能力工作却不工作,法院可能会根据其有能力获得的收入而非实际收入来评估其经济需求。

计算赡养费:需求和支付能力

在实践中,法院通常遵循上诉法院判例法中形成的一条经验法则:前配偶的需求量设定为婚姻期间家庭净收入的百分之六十,扣除子女抚养费后。然后,法院会将该金额与申请人自身的财务状况以及支付方的支付能力进行比较,而支付能力的计算是在支付子女抚养费之后进行的——子女抚养费始终优先于配偶赡养费。

最后一步是财产比较,即“财产比较法”(jusvergelijking),它比较双方配偶各自剩余的财产。赡养费不应使接受赡养费的一方比支付赡养费的一方经济状况更好。如果计算结果显示接受赡养费的一方比支付赡养费的一方经济状况更好,则赡养费金额应相应减少。

配偶赡养费的持续时间:维持期

《伴侣赡养费改革法》(Wet herziening partneralimentatie)于2020年1月1日生效,大幅缩短了赡养费的支付期限。自该日起,离婚案件的主要规定是赡养费的支付期限为婚姻存续时间的一半,最长不超过五年。

有三种例外情况会延长该期限,如果适用多种例外情况,则以期限最长的为准:

  • 幼儿。 如果夫妻双方育有子女,且该子女尚未年满 12 周岁,则赡养费将持续支付至最小的子女年满 12 周岁为止。
  • 一段漫长的婚姻,临近退休。 如果婚姻或登记伴侣关系持续超过 15 年,且有权获得赡养费的人将在 10 年内达到荷兰国家养老金领取年龄 (AOW),则支付将持续到达到该养老金领取年龄为止。
  • 婚姻长久,受赠人出生于 1970 年 1 月 1 日或之前。 如果婚姻持续超过15年,且受益人将在10年后达到国家养老金领取年龄,则期限为10年。这是一项过渡性规定,将于2027年失效,因此仅适用于在此之前提出的离婚诉讼。

延长维护期

法定期限并非绝对。根据《民法典》第1:157(5)条,如果由于特殊情况,按通常日期终止赡养费将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以至于无法公平地要求有权获得赡养费的一方继续支付,法院可以设定更长的期限。严重的经济困难、疾病或因年龄过大而无法重返工作岗位等情况均可获得延期。申请必须在原期限届满前提出;一旦期限届满,赡养费权利即告丧失。

2020年1月1日之前的离婚

新规不具有追溯力。如果赡养费的数额在2020年1月1日之前确定或达成一致,则继续适用旧规定:最长十二年;或者,对于婚姻不超过五年且无子女的情况,赡养费期限与婚姻持续时间相同。1994年7月1日之前的安排适用更早的规定。任何根据十二年规定离婚且即将到期的人都应及时寻求法律建议,因为必须在期限届满前申请延期。

婚前协议中可以排除赡养费条款吗?

不。根据《民法典》第1:158条,夫妻双方只能在离婚时就配偶赡养费达成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婚前协议(huwelijkse voorwaarden)中任何旨在提前放弃赡养费的条款均不具有法律效力。婚前协议确实可以确定财产的分割方式,并且这种分割方式会影响赡养费的计算,但婚前协议不能免除配偶的赡养义务。

指数化:赡养费的年度增长

根据法律规定,赡养费金额每年1月1日进行调整。《民法典》第1:402a条规定,赡养费将按法定指数化调整,调整比例由司法和安全部长根据工资发展情况每年确定。这项调整是自动生效的:无论赡养令中是否提及,也无论任何一方是否采取行动,调整都将自动进行。唯一避免调整的方法是,在赡养协议中明确排除指数化调整。实际上,相当一部分拖欠的赡养费仅仅是多年无人认领的指数化调整所致。

赡养费和所得税

对于支付方而言,配偶赡养费可以作为赡养义务在所得税申报表的第1栏中扣除,但近年来扣除额度已设定上限,目前接近基本税率。对于接受方而言,配偶赡养费则属于第1栏中的应税收入,这意味着实际收到的净额远低于法院判决中的总额。一次性支付用于抵扣配偶赡养费的款项,在支付当年也按相同方式处理,并且该笔款项可能会使接受方进入更高的税级。

子女抚养费不可抵扣。子女抚养费抵扣政策已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且没有其他财政减免措施取而代之。

变更或终止赡养费

赡养费安排并非一成不变。根据《民法典》第1:401条,如果由于情况变化(例如失业、找到新工作、生病、子女搬家、再生育子女等)导致赡养令或协议不再符合法定标准,则可以对其进行变更或撤销。如果赡养令或协议从一开始就基于不正确或不完整的信息,也可以进行变更。变更并非自动生效: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或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

不可变更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1:159条,离婚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赡养费金额不得变更。此类条款具有约束力,也是日后容易产生遗憾的原因之一。只有在《民法典》第1:159条第(3)款规定,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以致要求对方履行该条款有悖于合理性和公平性原则时,该条款才能被撤销。这一门槛很高,普通的收入下降并不足以构成该门槛。值得注意的是,子女抚养费不得以不可变更条款的形式约定。

自动终止

根据《民法典》第1:160条,配偶赡养费在有权获得赡养费的一方再婚、缔结登记伴侣关系或与他人同居(如同夫妻关系)时自动终止。最后一种情况诉讼较多:判例法要求存在某种程度的长期情感关系、共同居住、相互照顾和同居。一旦适用该条款,赡养费即永久终止——即使新的关系结束,赡养费也不会恢复。此外,赡养费在任何一方死亡时也终止,但离婚协议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赡养费未支付时

赡养令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停止支付,执达吏无需进一步程序即可扣押工资、银行账户或其他资产。此外,还有一条公共途径:国家赡养费征收机构(Landelijk Bureau Inning Onderhoudsbijdragen,简称LBIO)将免费为受赡养人收取子女抚养费和配偶赡养费,前提是欠款至少一个月且不超过六个月。LBIO会将费用转嫁给欠款人,因此不支付的代价远高于支付。

如果资金短缺确实是由于收入下降造成的,正确的做法是根据《欧洲人权公约》第1:401条申请变更,而不是简单地减少支付。单方面减少支付并不会减少债务;反而会导致欠款累积,并产生利息。

跨境赡养费

赡养费问题常常涉及国界:一方移居国外,或者家庭本身就是国际化的。在欧盟内部,赡养费裁决的管辖权、承认和执行受《赡养费条例》((EC) No 4/2009)管辖。该条例通常允许债权人在其惯常居住国提起诉讼,并允许在一个成员国作出的裁决无需经过中间程序即可在另一个成员国执行。适用法律由2007年《海牙议定书》确定,该议定书原则上也指向有权获得赡养费的人惯常居住国的法律。

实际结果是,移居国外并不能终止赡养费义务,因此在跨国家庭中,一开始就确定哪个法院有管辖权以及适用哪项法律至关重要。这两个问题往往比任何计算都更能决定赡养费的数额。我们的荷兰离婚指南详细阐述了包括赡养费裁决在内的整个离婚程序。

关于赡养费的常见问题

荷兰的赡养费制度是怎样的?

赡养费的裁定基于需求和支付能力,绝非惩罚。法院会确定子女或前伴侣的需求、支付方的支付能力,并确定每月金额。子女抚养费支付至子女年满21周岁;配偶赡养费通常支付至婚姻存续时间的一半,最长不超过五年。

我是否有权获得配偶赡养费?

只有在您已婚或已登记伴侣关系的情况下,且您无法依靠自身收入维持生活,并且也无法合理预期能够做到这一点时,您才有权获得配偶赡养费。除非同居协议另有规定,否则未婚同居后无权获得配偶赡养费。

赡养费可以一次性付清吗?

配偶赡养费可以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解决。这样可以终止每月支付的义务,但会在支付当年对双方的所得税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在达成协议前应仔细计算净影响。子女抚养费不能通过任何方式免除。

如果我的前伴侣有了新的恋情,赡养费会停止支付吗?

如果您的前伴侣再婚、登记为伴侣关系或与他人同居(如同已婚),配偶赡养费依法终止。即使新的关系不符合上述条件,也不会终止赡养费义务,但这可能与变更赡养费的申请有关。子女抚养费不受影响。

赡养费诉讼费用是多少?

这取决于双方是否就金额达成一致。如果双方达成一致,计算和离婚协议可以在几个小时内完成。如果双方在家庭法庭进行诉讼,以及任何上诉,费用都会更高。我们会在第一次会面时提供费用估算,届时我们会了解具体情况。

来自我们离婚律师的建议

赡养费的裁决往往持续数年,而且很难推翻,尤其是在涉及不可变更条款的情况下。每月几百欧元的差额,在五年的赡养期内也会累积成一笔不小的数目。家庭律师 Law & More 就子女抚养费和配偶抚养费事宜提供咨询和诉讼服务,包括国际案件,并在我们位于以下地点的办公室办公: Eindhoven 和 Amsterd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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