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荷兰法律,资产保护是指依法及时安排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和保险事宜,以确保未来债权人所能追索的金额不超过法律允许的范围。这并非一种将资产转移至债权人无法触及的手段。《民法典》第3:276条规定,债务人须以其全部资产承担债务责任;而“保罗诉讼”(actio pauliana)则允许债权人或破产管理人撤销自愿订立且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交易。以下所有内容均遵循这两条规则。
本文从个人角度探讨资产保护问题,例如雇员、专业人士、房主、伴侣以及预期继承遗产的人。企业家面临的问题则有所不同,因为他们的风险涉及公司法和董事责任;我们将在关于企业主资产保护的文章中单独讨论这些问题。本文内容不构成税务建议。如果某种架构会产生税务影响(大多数架构都会产生税务影响),则在签署任何文件之前,务必咨询税务顾问。
出发点:你对你拥有的一切负有责任。
荷兰法律以完全个人责任为基础。拥有可强制执行权的债权人可以扣押并出售债务人的任何资产:银行存款、汽车、股票、度假屋、雇主支付的工资等。原则上,所有债权人享有同等的清偿顺序,因此执行所得按债权金额比例分配,但这种平等在实践中受到诸多限制。抵押权人和质权人享有担保权,并优先从其抵押物中获得清偿;税务机关对债务人住所内的动产享有法定优先权和特殊追偿权,这通常会使所有权保留或租赁安排失效。
实际结果是,必须在债权人提出索赔之前,就将保护措施融入到资产持有方式中。一旦债权人出现,合法重组的空间几乎为零,而且重组尝试本身也会带来新的问题。这是该领域最关键的一点,也是以下每一个重要步骤都讲究时机而非技巧的原因。
债权人不得采取哪些行动
荷兰法律保护的是最低生活保障而非生活方式,但最低生活保障是真实存在的,而且往往无人认领。当工资、福利或养老金被扣押时,执行官必须尊重“剩余生活保障金”(beslagvrije voet),即必须保留用于生活开支的收入部分。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改革以来,执行官会根据税务机关和福利机构掌握的数据自动计算剩余生活保障金,从而杜绝了以往因债务人未提供信息而导致最终获得的金额过低的情况。该金额取决于家庭构成、收入和住房成本,并定期重新计算。如果多个债权人同时提出扣押请求,则会指定一名协调执行官,以确保最低生活保障金只被执行一次。
《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一系列免于扣押的物品,包括:床上用品和衣物、一个月的食品和饮料、个人从事其职业所需的工具以及照料儿童所需的物品等等。养老金权益的保护方式有所不同:根据养老金法,已累积的养老金权益不得转让、质押或放弃,这意味着在到期前不得被扣押;一旦开始领取养老金,这些款项即成为收入,适用“自由财产”(beslagvrije voet)原则。人寿保险在破产程序中享有有限的保护,如果放弃保单会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造成不合理的损害,受托人不得放弃保单。荷兰没有类似于美国“宅基地豁免”的规定:家庭住宅完全可供债权人使用,如果借款人违约,抵押权人无需法院判决即可私下出售或拍卖该住宅。
婚姻财产:私人拥有的最强杠杆。
对大多数人来说,决定性的问题不在于采用哪种财产结构,而在于如何安排彼此的关系。自2018年1月1日起,未签订婚前协议而缔结的婚姻或登记伴侣关系将建立有限共同财产制:双方在婚前各自拥有的财产,以及通过赠与或继承获得的财产,均属于个人财产;而婚后共同积累的财产则归于共同财产。这比以往的普遍共同财产制更具保护性,但这只是默认设置,而非可行方案。婚前协议(Huwelijkse voorwaarden)需要公证,也可在婚姻存续期间签订。婚前协议允许伴侣完全排除共同财产制,并明确规定各自的财产归属。如果一方经营企业或从事易承担法律责任的职业,婚前协议尤为重要。我们的荷兰婚姻法概述将详细介绍各种选择。
财产分居并非一道屏障,而这正是人们最常误解的地方。一方配偶的债权人可以追讨该配偶的个人财产,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追讨夫妻共同财产;同样,一方配偶的债权人如果扣押了夫妻共同财产,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追讨另一方配偶的财产。财产分居也无法阻止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例如共同抵押贷款或共同签署的贷款。与产权证同样重要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账目记录:从未执行过的财产分割条款通常会在离婚时被撤销,导致双方被视为所有财产都曾是共同拥有的。
还有两条规则值得更多人了解。根据《民法典》第1:88条,配偶或登记伴侣在提供个人担保、在正常商业活动之外承担保证责任或以家庭住宅作抵押之前,必须获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否则,另一方可以撤销该交易。此外,赠与或继承的财产可以附加排除条款(uitsluitingsclausule),使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因后续婚姻而产生的共同财产。当新的恋情与旧债相遇时,这些规则的相互作用将在我们关于“新恋情与旧债”的文章中进行详细阐述。
极限:保罗行动
所有资产保护计划都遵循相同的界限。在破产程序之外,如果债务人实施了法律行为,且该行为并非出于债务人的义务,并且损害了债权人的追偿能力,且债务人明知或理应知晓会造成损害,则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该法律行为无效;对于有偿行为,另一方也必须明知会造成损害。在破产程序中,受托人拥有同等权力,成功申请宣告无效的后果是资产归还给破产财产。我们的术语表中关于“保罗诉讼”(actio pauliana)的条目详细列出了相关要素。
网上指南中流传的一年期限常常被误解。它并非指转让行为在一年后就安全了的最后期限,而是指法律推定双方知晓损害的期限:对于在破产或婚姻无效前一年内完成的交易,以及与配偶、亲属或同一集团公司进行的交易,推定双方均知情,举证责任也随之转移。超过这一期限,债权人仍可胜诉;只需证明原本推定存在的情况即可。赠与的处理比有偿交易更为严格,低价转让在某种程度上也被视为赠与。
当你做得太过火会发生什么?
在债权人之前转移资产的后果不仅限于交易被撤销。在个人破产程序中,受托人拥有广泛的调查权,债务人负有提供所有被要求信息的法定义务;未能履行此义务构成刑事犯罪,从破产财产中转移资产或保留导致财务状况无法重建的账目也同样构成刑事犯罪。《刑法典》专门针对破产欺诈罪行制定了一系列条款,并在2016年进行了强化,旨在惩处在提交破产申请前清空破产财产的债务人。
此外,还有一个对大多数个人而言更为重要的、不易察觉的后果。要加入“债务重组计划”(WSNP),这项旨在帮助债务人摆脱债务困扰的法定债务重组方案,法院必须确信债务人在过去五年内,在产生和未偿还债务方面是出于善意。为了使资产免于债权人追索而进行的资产转移,恰恰是导致申请被拒的典型行为,而一旦被拒,债务就依然存在。该计划自2023年7月1日起已实施18个月,是摆脱债务困境的切实可行途径;为了保住一项资产而失去申请资格,实在得不偿失。
结构:它们实际实现了什么
控股公司持有运营公司的股份是企业家的标准分离方式,其有效性在于风险始终留在交易发生地。但这种方式对没有实际业务的个人毫无用处,也无法保护董事免于承担自身行为的个人责任。这正是我们关于企业主资产保护的文章以及公司法中财务安全概述的主题。对于拥有共同投资组合的家庭而言,证券管理机构(stichting administratiekantoor)通过发行存托凭证将投票权与经济权益分离,但存托凭证本身属于持有人,可以像其他资产一样被扣押;我们将在关于证券管理机构和股票证书的文章中探讨存托凭证的作用和局限性。
外国信托在销售宣传资料中占据着特殊的地位,但在实际应用中却远没有那么普遍。荷兰是《海牙信托公约》的缔约国,承认根据外国法律有效设立的信托,因此荷兰法院会认定受托人而非委托人拥有信托资产。然而,这种承认并不能说明信托资产转移是否会受到质疑:荷兰法律对转移给受托人的资产和转移给姻亲的资产同样适用。荷兰税法更进一步,将独立私人资本的资产和收益归于出资人或其继承人,这属于税务顾问的职责范围,也是这种投资方式远不如表面看起来那么吸引人的原因之一。
有两种看似普通的工具比上述任何一种都更有效。第一种是保险:职业责任险、责任险和法律费用险可以将风险转移给承保方,并对实际发生的索赔做出回应。应该每年审查除外责任,而不是保费。第二种是遗嘱管理:遗嘱可以将继承的财产置于受益人的利益之下,这样一来,受益人的债权人原则上就不能向受遗嘱管理的资产追偿。对于担心子女经济困难的父母来说,这是一种合法有效的工具,而且只需在遗嘱中写上一个段落即可。
私人风险究竟来自哪里?
大多数个人损失巨额资产并非源于奇特的索赔,而是因为为公司贷款或租赁提供的个人担保、与前合伙人共同承担的抵押贷款连带责任、作为董事或合伙人需承担的税务评估责任,或是因其造成的损害而引发的侵权索赔。对于每一种情况,都有相应的预防措施,而且这些措施可以在索赔发生之前很久就实施:仔细阅读您签署的文件,获得合伙人的必要同意并保留相关证据,在离开公司或结束一段关系时坚持要求解除担保,而不是想当然地认为您已经解除担保,并仔细审查您在工作之外从事的每一项职业活动的责任风险。
出租房产值得单独提及,因为私人房东往往低估了自身面临的风险。房屋状况的责任、荷兰租赁法对租户的严格保护,以及房产背后通常存在的融资,共同使得出租房产成为个人拥有的流动性最差、最容易被索赔的资产。个人持有的知识产权则面临着截然相反的问题:它既容易被扣押,也容易被贬值。我们的知识产权律师可以就如何以最佳方式持有和许可知识产权提供建议。
当收到索赔时,应对措施侧重于程序而非结构。首先要对索赔的实质内容进行反驳,检查其是否已过诉讼时效,如果需要量化损失,则应考虑是否应在主诉讼程序中处理,还是应提交单独的损害赔偿评估程序。如果简易程序能够证明索赔不成立或扣押过度,则可以解除针对您的判决前扣押,而且这种申请通常比任何转移资产的尝试都更有效。
债权人究竟是如何获得你的资产的
了解强制执行程序就能明白为什么时机如此重要。债权人不能随意扣押任何东西。首先,它需要一份可执行的凭证(executoriale titel):通常是判决书,但也可能是包含债务确认的公证契约或税务评估报告,税务局(Belastingdienst)无需诉讼即可自行执行。之后,由具有法定权力的公职人员(gerechtsdeurwaarder,即执达吏)将凭证送达债务人,只有在送达之后,强制执行程序才能启动。
执行官随后会根据情况选择合适的程序。动产强制执行是指在指定地址进行财产清点并公开拍卖。不动产强制执行会在公共登记簿上登记,并最终进行拍卖,但抵押权人通常会先行行使自己的出售权。第三方强制执行(derdenbeslag)是实践中最有效的手段,也是最常用于针对个人的强制执行方式:强制执行令送达雇主、福利机构或银行,这些机构必须申报其持有的财产,并将其支付给执行官,而不是支付给被强制执行人,但如果涉及收入,则需遵守强制执行令(beslagvrije voet)的规定。银行账户强制执行令扣押的是送达时的账户余额,而非未来的存款,因此经常会重复执行。
在判决前,债权人还可以向临时救济法官申请准许实施判决前财产保全(conservatoir beslag)。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根据书面申请,在对债权进行简易评估后,不经债务人听取意见,便会批准准许,并设定启动正式诉讼程序的期限。之后,资产将被冻结,但不会被出售。此处有两种补救措施至关重要。债务人可以在简易程序中申请解除财产保全,尤其是在债权被初步认定为不成立、财产保全不成比例或已提供充分担保的情况下。此外,原则上,无正当理由进行财产保全的债权人应对保全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这对债权人来说是一个切实存在的风险,对债务人来说则是一个有力的抗辩理由。
还有两点可以补充完整。首先,强制执行是有时间限制的:判决的执行权在二十年后失效;其次,除非债权人以书面形式中止了时效,否则债权本身通常在到期五年后失效。因此,对于多年未偿还的债权,与其支付,不如先进行核查。如果债务确实无力偿还,正确的做法不是隐瞒,而是达成协议:通过市政债务援助计划进行友好协商;如果该计划失败,则可以加入法定债务重组计划,该计划最终会使剩余债务清零。
随着生活变化,需要重新审视计划。
需要进行财产审查的事件通常是可以预见的:结婚、登记伴侣关系或同居关系的建立及其终止;子女的出生或收养,这会改变遗嘱以及育儿计划中记录的实际安排;房屋或企业的买卖;跨境搬迁,这可能会改变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以及适用于您遗产的法律;以及任何重大的继承或流动性事件。每发生上述情况,都需要检查三份文件:夫妻共同财产安排、遗嘱和保险计划。
两个习惯在中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要保持家庭财产管理井然有序,以便他人能够轻松重建,因为在纠纷、离婚或破产时,能够证明资产来源的人往往能保住资产。其次,要将咨询视为一个整体,而不是零散的:公证人、律师和税务顾问共同审视同一份资料,就不会像单独询问每个问题时那样产生矛盾。对于财产更为复杂的家庭,我们的家族办公室咨询团队会协调相关工作,而我们的私人客户团队则会处理具体的个案。
创新中心 Law & More 可以帮助
Law & More 我们为个人提供资产合法保护方面的法律咨询,包括:婚姻财产安排及其后果、担保及其适用的同意要求、家庭住宅的地位、遗嘱及遗嘱执行、应对索赔和扣押,以及债权人提起保罗诉讼时出现的问题。我们也代表债权人处理相关事宜。如果您希望在问题出现之前评估自身权益,或者您已经面临索赔或扣押,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的团队: 我们的网站如果问题涉及您拥有或管理的某家公司,我们的 公司法 练习操作使用同一个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