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针对壳牌的气候案件中做出裁决

在针对壳牌的气候案件中做出裁决

海牙地区法院针对Milieudefensie案对荷兰皇家壳牌公司(以下简称“ RDS”)的裁决是气候诉讼中的一个里程碑。 对于荷兰来说,这是最高法院对Urgenda裁决的开创性确认之后的下一步。在该裁决中,该州被命令按照《巴黎协定》的目标减少其排放量。 现在,像RDS这样的公司也第一次有义务采取行动来应对危险的气候变化。 本文将概述该裁决的主要内容和含义。

可受理

首先,索赔的可受理性很重要。 在法院可以提出民事诉求的实质之前,该诉求必须是可以接受的。 法院裁定,只有为当代和后代荷兰公民的利益服务的集体行动才可受理。 这些行为与为世界人民的利益服务的行为相反,具有足够相似的利益。 这是因为与气候变化相比,荷兰公民所遭受的后果要小得多。 行动援助在其广泛制定的全球目标中不足以代表荷兰人民的特殊利益。 因此,它的主张被宣布为不可受理。 各个原告在其主张中也被宣布为不可受理,因为除了集体诉讼之外,他们还没有表现出足够的个人利益可予受理。

案情

现在,已提出的某些索偿要求已宣布为可受理,法院已能够对其进行实质性评估。 为了允许Milieudefensie声称RDS有义务实现净减排量的45%,法院首先必须确定这种义务应由RDS承担。 这必须根据未成文的艺术关怀标准进行评估。 6:162 DCC,在这种情况下所有情况都起作用。 法院考虑的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RDS为整个壳牌集团建立了集团政策,该政策随后由集团内的其他公司执行。 壳牌集团及其供应商和客户共同负责大量的CO2排放,其排放量高于包括荷兰在内的许多州的排放量。 这些排放导致了气候变化,荷兰居民感受到了气候变化的后果(例如,对他们的健康造成了影响,但由于海平面上升等原因,也造成了物质风险)。

人权

荷兰公民经历的气候变化后果尤其影响到他们的人权,特别是生命权和不受干扰的家庭生活权。 尽管人权原则上适用于公民与政府之间,因此公司没有直接义务,但公司必须尊重这些权利。 如果各州未能防止违规,这也适用。 公司必须尊重的人权也包括在其中 软法 诸如 关于商业与人权联合国指导原则由RDS和OECD跨国企业准则认可。 法院认为,这些文书的普遍见解有助于对不成文的护理标准作出解释,据此可以承担RDS的义务。

义务

公司尊重人权的义务取决于其活动对人权的影响的严重性。 在RDS案件中,法院基于上述事实对此作出了假设。 此外,在承担这种义务之前,公司必须有足够的可能性和影响力来防止违规行为,这一点也很重要。 法院认为是这种情况,因为公司在整个公司内部都具有影响力 价值链:在公司/集团内部通过制定政策,以及在客户和供应商上通过提供产品和服务。 由于影响力在公司内部最大,因此RDS有义务取得成果。 RDS必须代表供应商和客户做出努力。

法院对这项义务的范围进行了如下评估。 根据《巴黎协定》和气专委的报告,公认的全球变暖标准最高不得超过1.5摄氏度。 根据法院的说法,所要求的减少45%(2019年为0)完全符合IPCC提出的减少途径。 因此,可以将其作为减少义务。 仅当RDS未能履行或威胁要履行该义务时,法院才能施加这种义务。 法院指出,后者就是这种情况,因为集团政策不够具体,无法排除这种违反威胁。

决策与辩护

因此,法院下令RDS和壳牌集团内的其他公司限制或限制与壳牌集团的业务活动和出售能源相关的所有向大气排放的二氧化碳总量(范围2、1和2)的年度总量,轴承产品的方式是,到3年年底,与2030年相比,这个数量将至少净减少45%。RDS的防御系统没有足够的权重来阻止这一订单。 例如,法院考虑了完全替代的论点,这意味着如果施加了减少义务,而没有充分证明,则其他人将接管壳牌集团的活动。 此外,RDS并非仅对气候变化负责,这一事实并不能免除RDS在限制法院承担的限制全球变暖方面的繁重工作和责任。

效果

这也清楚表明该裁决对其他公司的影响。 如果他们对大量排放负责(例如,其他石油和天然气公司),并且如果该公司未通过其政策来限制排放的努力,他们也可能会被起诉并被判刑。 这种责任风险要求在整个减排过程中采取更严格的减排政策。 价值链,即针对公司和集团本身以及其客户和供应商。 对于此政策,可以应用与对RDS的减少义务类似的减少。

Milieudefensie在针对RDS的气候案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不仅对壳牌集团,而且对于对气候变化做出重大贡献的其他公司,都具有深远的影响。 尽管如此,迫切需要防止危险的气候变化可以证明这些后果是合理的。 您对此裁定及其对您的公司可能产生的后果有任何疑问吗? 然后请联系 Law & More。 我们的律师专门研究民事责任法,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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