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合同法以自由为基础:订立合同或不订立合同的自由、选择交易对手和合同内容的自由以及形式的自由。根据《荷兰民法典》(Burgerlijk Wetboek,简称BW)第6:217条,合同通过要约和承诺而成立;而BW第3:37条允许以任何形式作出声明,因此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主要例外情况是:强制性法律、良好道德和公共秩序对合同形式有所限制,少数合同确实需要采用特定形式。
荷兰合同实践中贯穿始终的两项原则,对这种自由作出了限制。合理性和公平性(redelijkheid en billijkheid,荷兰《合同法》第6:248条)规定,合同中增加了当事人未明确约定的义务。此外,如果依赖某项条款在特定情况下不可接受,则该条款不适用。解释合同时,应遵循当事人从彼此的陈述和行为中可以合理推断出的内容,而非仅仅依据字面文本。因此,谈判记录和当事人在签署合同后的行为,对于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仍然至关重要。
如果合同未能履行,补救措施是累积性的而非排他性的。您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中止自身履行,根据《德国联邦法典》第6:265条因违约程度过重而终止合同,并根据《德国联邦法典》第6:74条要求赔偿损失。然而,对于大多数义务而言,对方必须首先构成违约(verzuim)。这通常需要发出书面违约通知(ingebrekestelling),并设定合理的履行期限。如果没有该通知,即使诉讼请求在实质上成立,也可能不成立。
本文阐述了有效合同的要素、一般条款和条件的规则、合同违约时的补救措施,以及防止纠纷而非仅仅解决纠纷的起草选择。
目录
荷兰合同法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荷兰合同法包含三大原则:合同自由、合理性和公平性,以及合同的约束力。每项原则都有其局限性,而这些局限性往往决定着纠纷的走向。
你有多大的自由去决定你想要的东西?
非常自由,但并非没有限制。您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订立合同、与谁订立合同、合同条款以及合同形式。握手或电子邮件往来即可构成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因为《德国联邦宪法》第3:37条允许以任何形式作出声明,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这些限制源于强制性法律。根据《德国联邦法律汇编》第3:40(1)条,任何与良好道德或公共秩序相冲突的法律行为均属无效。任何与强制性法律规定相冲突的法律行为也属无效。如果该规定仅保护一方当事人,则该法律行为可撤销(《德国联邦法律汇编》第3:40(2)条)。消费者保护规则和一般条款及条件规则是最常见的例子。在起草书面协议时,请务必对照这些限制检查每一项条款。
合理性和公平性意味着什么?
合理性和公平性(redelijkheid en billijkheid)是荷兰语中与其它法律体系中的“诚信”相对应的概念。根据《荷兰民法典》第6:248条,合理性和公平性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它们可以增加当事人未曾书面约定的义务;另一方面,如果某项条款的适用不符合合理性和公平性标准,则可以将其撤销。
在实践中,合理性和公平性可能意味着一方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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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对方明显需要的信息,例如在签署文件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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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对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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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以明显不公平的方式利用技术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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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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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理范围内限制自身损失
法院在行使纠正职能时非常谨慎。《德国商法典》第6:248(2)条规定的检验标准是条款是否“不可接受”,这是一个很高的标准。仅仅对您不利的条款通常会被维持有效。因此,精心起草合同远比指望法院事后纠正糟糕的交易重要得多。
合同的约束力有多强?何时可以更改或终止合同?
合同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除非合同或法律赋予权利,否则任何一方都不能擅自更改或终止合同。如果另一方不履行合同,您可以要求履行、赔偿或终止合同,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可以变更或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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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履行义务未达到足够重量而终止合同(BW 第 6:265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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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可预见的情况,法院可对合同进行修改或终止(《德国联邦宪法》第6:25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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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同意存在缺陷(例如错误或欺诈)而宣告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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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一致,或合同或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发出终止通知。
每条途径都有其自身条件。因违约而终止合同和因错误而撤销合同是两种不同的救济方式,后果也不同,因此在发出信函之前选择正确的方式至关重要。
什么因素使合同有效?
一份有效的荷兰合同需要具备要约和承诺,且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同意无瑕疵,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公序良俗或公共秩序。荷兰合同通常没有书面形式或对价的要求。
要约和承诺是如何运作的?
合同在要约被接受时成立(《德国民法典》第6:217条)。要约是指一项足够具体的提议,只需简单地回答“是”即可订立合同。承诺必须与要约内容相符。如果回复增加或更改了条款,则可能并非承诺,而是新的要约。
要约和承诺可以口头、书面、电子邮件或通过实际行动(例如开始交付)作出。许多争议的真正问题在于,双方是否已经就关键要点达成一致,还是仍在协商。这取决于双方的陈述和行为,以及对方能够合理理解的内容。
那么,行为能力和同意缺陷又该如何处理呢?
合同双方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其同意必须是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自愿作出的。否则,该合同可能无效。
未成年人和受监护的成年人(受监护人)的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他们未经法定代表人同意而订立的合同可能受到质疑。对于公司而言,通常的问题在于签字人是否获得公司授权。
同意也可能存在缺陷。荷兰法律承认以下几种婚姻无效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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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dwaling):如果您知道真实情况,您就不会订立合同,并且该错误是由对方提供的信息、对方未告知您或双方共同的错误假设造成的(《德国民法典》第 6:228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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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bedrog):故意欺骗以诱使订立合同(《德国民法典》第3:4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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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bedreiging):以非法手段施压以获取同意(德国联邦法典第3:4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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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情况(misbruik van omstandigheden):对方利用了你的依赖性、紧急情况或经验不足(德国民法典第3:44条)
对未来发展的错误判断,或者应该由您自行承担风险的错误判断,不构成《德国民法典》第 6:228 条规定的撤销理由。
合同是否需要对价?什么情况下合同属于非法合同?
荷兰法律没有对价原则。对价是普通法概念。即使没有收到任何回报,承诺也能对你产生约束力,例如赠与。关键在于当事人有受约束的意图,并且义务是可以确定的。
合同的内容也必须合法。根据《德国联邦宪法》第3:40条,如果合同存在以下情况,则该合同无效,或在某些情况下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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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内容或目的与良好道德或公共秩序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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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强制性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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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在规避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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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于非法目的,例如卡特尔协议或犯罪协议。
最终结果是合同无效还是可撤销,取决于违反了哪条规则。如果某条规则仅保护一方当事人,则该合同通常可由该当事人选择撤销。
下表总结了荷兰法律规定的有效合同的要求。
| 元素 | 荷兰法律的要求 |
| 要约和接受 | 足够具体的要约和相应的承诺;口头、书面、数字或行为(《商业法》第 6:217 条和第 3:37 条)。 |
| 容量 | 当事人必须具有法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和受监护人需要其代表的同意。 |
| 自由和知情同意 | 不得存在错误、欺诈、威胁或滥用情况;否则合同可能被撤销(《德国联邦宪法》第 6:228 条和第 3:44 条)。 |
| 对价 | 并非必须。无偿承诺也可能具有约束力。 |
| 合法内容 | 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良好道德或公共秩序(BW 第 3:40 条)。 |
实践中最常出现哪些合同问题?
大多数纠纷最终都归结为三个问题:合同的含义是什么,如果对方不履行合同你能做什么,以及谁来承担无人预见的事件的风险。
荷兰法院如何解释合同?
不能仅凭字面意思。自最高法院在哈维尔泰克斯案中作出判决(Hoge Raad 13 March 1981, ECLI:NL:HR:1981:AG4158)以来,问题在于双方在当时情况下能够合理理解每项条款的含义,以及他们能够合理地期望对方提供什么。
法院不仅会审查合同文本,还会考虑谈判过程、双方的专业水平、是否咨询过法律顾问以及签署合同后的行为。在专业人士之间的商业合同中,词语的通常含义往往非常重要,但仅凭这一点并不能做出决定。
口译争议通常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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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同一事物使用不一致的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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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必须交付的内容描述含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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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缺失或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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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涵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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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对技术术语的理解存在差异
明确的定义条款和谈判讨论内容的记录可以降低这种风险。
当对方不履行义务时,你可以做什么?
您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暂停履行合同、终止合同并索赔损失,通常可以同时采取这些措施。但大多数此类补救措施的前提是对方存在违约行为。
绩效失败(tekortkoming)可以有多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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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没有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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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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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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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低于约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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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不做某事的义务,例如竞业禁止协议
违约通常通过书面违约通知产生,该通知应给予合理的履行期限(《德国联邦法》第6:82条)。根据《德国联邦法》第6:83条,如果约定的履行期限已过、义务是支付对违法行为的赔偿金,或者对方告知其将不履行义务,则无需发出违约通知即可构成违约。
那么,补救措施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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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您请求法院命令对方履行义务,必要时可对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处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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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履行:你暂停履行自己的义务,直到对方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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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根据《德国联邦商法典》第6:265条,除非违约行为过于轻微而不足以构成终止的理由;在仍有可能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另一方必须首先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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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根据《德国联邦民事诉讼法》第6:74条,如果违约行为可归因于另一方。
如果违约并非债务人的过错,且根据法律、合同或普遍接受的观点,并非由债务人造成,则该违约不属于债务人的责任范围(《德国民法典》第6:75条)。这种情况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拒)。如果您自身也对损失负有责任,例如未能限制损失,则您的赔偿金额也可能减少。
下表将每种故障类型与通常适用的补救措施联系起来。
| 故障类型 | 描述 | 常用疗法 |
| 无表现 | 未收到任何物品或未支付任何费用 | 履行、终止、损害赔偿 |
| 部分履行 | 仅履行了部分义务 | 剩余部分的履行、部分终止、损害赔偿 |
| 迟到 | 在截止日期后执行 | 因延误造成的损失,以及如果时间至关重要则终止合同。 |
| 性能缺陷 | 已交付,但质量低于约定标准。 | 维修或更换、通过部分终止合同降低价格、赔偿 |
| 严重违规 | 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损害了合同的目的。 | 终止、损害赔偿、停职 |
谁来承担不可预见情况的风险?

原则上,各方各自承担风险,即使合同对各方不利,合同仍然有效。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法院才能根据《德国民法典》第6:258条,因不可预见的情况(onvoorziene omstandigheden)而修改或终止合同。
只有当情况特殊,另一方无法合理预期合同维持不变时,法院才能这样做。如果情况特殊,且考虑到合同性质或普遍接受的观点,而是为了满足援引该条款一方的利益,则法院不予救济。法院对该条款的适用非常严格,因此您不应依赖该条款。
最好在合同本身中就明确风险分配。需要注意的要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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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条款,用于界定哪些事件构成不可抗力以及发生此类事件后应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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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的绩效标准和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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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重大变化的重新谈判或价格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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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限制设定在法院可能支持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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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分摊可预见的财务风险,例如原材料价格或汇率
一份事先解答这些问题的合同,在出现问题时就减少了讨论的空间。
如何才能有效地起草和管理合同?
将你们达成的协议内容记录下来,确保你们的通用条款和条件切实有效,并事先约定出现问题时的应对措施。良好的合同管理意味着在合同期内定期检查履约情况和截止日期。
如何确保通用条款和条件得到有效执行?
一般条款和条件(algemene voorwaarden)只有在适用且每一项条款都经得起审查的情况下才能保护您。其中,《德国商法典》第六卷中的两条规则最为重要。
首先,如果一般性条款对另一方造成不合理的负担,且考虑到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条款的约定方式、双方的利益以及其他情况,则该条款可撤销(《德国联邦宪法》第6:233(a)条)。其次,如果您没有给予另一方合理的机会来了解条款,则该条款可撤销(《德国联邦宪法》第6:233(b)条)。
根据《德国联邦商法典》第6:234条,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主要方式是在合同订立之前或之时提供条款。对于消费者而言,该法律还列出了被视为或推定为不合理负担的条款清单。具体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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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以报价单或要约中的条款为准,而不仅仅是发票上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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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条款附在报价单上或随报价单一起发送,包括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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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对方以书面形式确认接受这些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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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不希望对方的条款适用,请明确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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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您的责任限制条款对于此类合同是否合理。
数字化工具可以提供帮助。您可以电子化签订合同,将所有版本集中存储,并自动跟踪截止日期。这些工具不能取代法律审查,但可以减少错误和错过截止日期的情况。
哪些条款用于管控风险?
在纠纷中,最关键的条款往往是当事人最容易忽略的。起草合同时,务必认真对待这些条款。
风险管理条款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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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明确事件清单的不可抗力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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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限制和间接损失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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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的规格、验收程序和性能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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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条款:首先诉诸法院,然后通过仲裁或调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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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同中的法律适用和管辖权选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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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审查和重新谈判程序
精准与灵活兼顾。一份事无巨细都面面俱到的合同,一旦市场发生变化,就可能变得无法执行。而一份留下太多空白的合同,则容易引发解释上的争议。
可持续性和供应链条款如何融入其中?
现在许多公司都要求供应商在合同中做出关于可持续性和负责任的供应链的承诺。这些条款与其他条款一样具有约束力,因此需要同样精确无误。
常见条款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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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行为准则是合同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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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货物原产地信息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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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的审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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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目标或材料使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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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后果,例如制定补救计划或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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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规成本承担方的协议
确保每一项义务都可衡量,并明确规定未履行义务的后果。笼统的“采取可持续行动”承诺难以执行,而且本身就可能引发争议。
综上所述
- 荷兰合同由要约和承诺构成,一般不需要特定形式(荷兰法典第 6:217 条和第 3:37 条);没有对价要求。
- 合理性和公平性可以增加义务,并且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撤销条款(德国联邦宪法第 6:248 条)。
- 法院解释合同时,会考虑双方可以合理预期对方会做什么,而不是仅仅根据合同文本来解释(Haviltex,ECLI:NL:HR:1981:AG4158)。
- 在您终止合同或索赔之前,请检查对方是否违约;通常这需要书面违约通知(《德国商法典》第 6:82 条和第 6:83 条)。
- 在合同本身中分配风险:法院仅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才会例外地介入(德国联邦宪法第 6:258 条)。
常见问题
在荷兰,口头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是的。根据《德国民法典》第3:37条,声明可以采用任何形式,因此口头协议与书面协议具有同等效力,除非法律另有规定。难点在于举证:如果没有书面记录,就很难证明双方达成了哪些协议。
根据荷兰法律,有效合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要约及相应的承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无误、无欺诈、无威胁或无滥用情形的同意,以及合法的内容。与普通法系不同,荷兰法律不要求对价。
如果对方违反合同,我该怎么办?
您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中止自身履行、终止合同(《德国联邦法典》第6:265条)以及要求赔偿损失(《德国联邦法典》第6:74条)。大多数情况下,您首先需要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给予对方一段合理的履行期限。
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合同可以更改吗?
仅在特殊情况下,法院才可根据《德国联邦商法典》第6:258条,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修改或终止合同,前提是另一方无法合理预期合同内容保持不变。法院对此规定适用较为严格,因此最好在合同中加入不可抗力条款或重新谈判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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