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与另一方父母在育儿计划(ouderschapsplan)中约定或经法院裁定的探视安排。唯一的例外是存在对儿童安全构成真实且迫在眉睫的风险,即便如此,父母也必须在事后立即向法院申请正式变更探视安排。
荷兰法律的基本原则是,儿童有权与父母双方保持联系,父母双方均有义务支持而非阻碍这种联系。对另一方父母是否适合抚养子女的疑虑,或父母之间存在分歧,都不是单方面采取行动的理由:这些都应由法院处理。
什么情况下可以合理地拒绝联系?
只有当儿童的身心安全面临可信的、严重的风险时,才有理由立即采取行动,例如虐待、严重疏忽,或父母明显不适合在交接时承担抚养责任。即使如此,只有在迅速向法院申请正式调整抚养安排的情况下,先行采取行动的做法才是合理的。
什么情况下不能成为拒绝联系的理由?
关于子女抚养费的纠纷、子女的新伴侣、育儿方式的分歧,或者子女表示不想去,这些本身都不是合理的理由。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他们的意愿会更加重要,但最终决定权仍然在法院,而不是父母任何一方;未经法院裁决,父母一方若依从孩子的意愿行事,则可能被视为干预了孩子的意愿。
如果对方拒绝与孩子接触,另一方家长可以怎么办?
被剥夺探视权的父母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现有安排。法院可以责令对方遵守,并对每次未履行探视义务处以罚款(dwangsom),在极端情况下,法院可以允许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强制执行,尽管在家庭案件中,法院通常很少会采取最后一种措施。
法院也拥有一些旨在解决根本冲突而非惩罚的手段:例如转介调解、为儿童指定特别监护人(bijzondere curator),或由儿童保育和保护委员会(Raad voor de Kinderbescherming)进行调查。在屡次发生的案件中,阻挠行为最终可能影响到谁拥有监护权或儿童的居住地,这比支付罚款的后果更为严重。
如何正确更改合同约定?
如果一项安排确实不再奏效,例如在搬家、转学或工作模式改变之后,父母可以通过书面协议更改该安排;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简易程序(kort geding)在几天内而非几个月内获得临时措施。
常见问题
我的孩子拒绝去。我必须送他去吗?
您必须遵守约定,并积极鼓励孩子与父母联系。如果您的孩子持续拒绝,您应该寻求专业人士的建议,并在必要时申请变更约定,而不是自行停止联系。
如果物业费不付,我可以停止联系吗?
不。根据荷兰法律,子女抚养费和探视权是两项独立的义务。未支付抚养费将分别强制执行,且不构成父母任何一方中止探视权的理由。
如果另一方家长对孩子构成危险怎么办?
首先要采取行动保护孩子,然后立即带着你掌握的所有证据去法院。临时救济措施可以很快获得,而通过法院诉讼才能真正保护你和孩子的权益。
综上所述
- 育儿计划或法院裁定的安排对父母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只有真正的安全风险才能成为首先采取行动的理由。
- 分歧、新的伴侣、未支付的抚养费或孩子逐渐不愿与父母接触,都不是阻止探视的有效理由。
- 另一方家长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该协议,包括对每次未履行义务的情况处以罚款。
- 持续阻挠最终可能会影响对孩子的监护权或居住权。
- 如需变更协议,须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或向法院提出申请;紧急情况可走简易程序。
不确定您的处境?请告诉我们您的情况。我们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告知您有哪些选择。
创新中心 Law & More 我们网站上有相关说明,可以帮助您解决这个问题。 家庭律师 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