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企业和业主面临的法律问题

阴天,电动汽车在公司停车场充电

如今,荷兰几乎所有雇主、房东和车队运营商都面临着同样的要求:安装充电桩。技术本身并不复杂,但法律问题却错综复杂。充电涉及电网法、物权法、租赁法、公寓法、能源法规、雇佣条款和数据保护等诸多方面,而充电桩所在位置的不同,也会导致截然不同的法律后果。

三种不同的场景,处理方式截然不同。

第一个问题从来都不是技术性的:土地是谁的?线路是谁的?谁用电?混淆这三者是项目停滞的最常见原因。

设置谁的关系关键法律问题常用工具
您自己的营业场所您自己的电网连接可用容量;硬件所有权;谁有权收费以及收费条件;建筑规则连接协议、供货及安装合同、收费政策
租赁或多租户物业房东的连接,或者租户自己的子连接改建房屋的同意书;费用承担方和所有权归属;租户间容量分配;电力附加费;到期拆除租赁协议、补充协议、服务费条款、地表权
公共和半公共充电充电桩运营商自身的连接特许经营或招标;选址和许可证;消费者和价格透明度;是否需要供应许可证特许经营协议地表权,最终用户条款

“半公共”场所处于一种尴尬的中间状态:例如私人拥有但可自由出入的停车场、酒店或零售场所。触发下文所述欧洲法规的并非所有权,而是出入权,因此,向访客开放充电桩的企业需要承担纯粹内部设施所无需承担的义务。

网格连接:通常是绑定约束

企业能购买的充电桩数量很少是限制因素,而是其网络连接的传输能力。在布雷恩波特地区,如同全国大部分地区一样,网络拥堵严重,扩容可能需要数年时间。三条线路至关重要。

  • 正在升级连接。 系统运营商有义务在现有容量不足的情况下,提供合格的电力连接和输送服务。根据《能源法》(Energiewet,该法于2026年1月1日取代了1998年的《电力法》和《天然气法》),固定的连接期限被“合理期限”标准所取代,这改变了对延迟连接提出异议的方式。
  • 智能充电和负载均衡。 大多数情况下,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是:根据站点负载情况设定收费上限并灵活调整收费方式,这样雇主就可以利用现有连接为多辆车提供服务。这属于合同范畴而非监管范畴,但必须有书面记录——明确谁设定优先级、最低收费标准以及车辆未充电时的责任方。
  • 灵活的运输合同。 系统运营商提供合同,企业可根据合同在特定时间段内接受容量限制,并以此获得折扣或费用。除普通的固定连接和传输协议外,还有多种其他形式的合同。非固定自动输电协议 (ATO) 仅适用于拥堵区域。时段输电权赋予企业在区域电网约定时段内的全部输电权,而基于持续时间的输电权则赋予企业在 TenneT 高压电网每年一定小时数内的输电权;荷兰中央政府 (ACM) 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通过其法规决定(Staatscourant 2024, 23594)引入了这两种输电权,并于 2025 年 4 月 1 日生效。在拥堵管理方面,存在容量限制合同;荷兰中央政府 (ACM) 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通过其决定(Staatscourant 2025, 42474)新增了容量控制合同,根据该合同,系统运营商可以要求拥有储能或发电设施的一方逆拥堵方向移动电力,而不仅仅是减少负荷。它补充而非取代了容量限制合同。这些条款目前载于《2026年电力系统法典》(Systeemcode elektriciteit 2026),该法典于2026年2月5日德国联邦电力委员会(ACM)根据《能源法》(Energiewet)通过新法典时取代了《电力网络法典》(Netcode elektriciteit)。充电因其灵活性而颇具吸引力,但其义务也十分严格:承诺减少用电量的雇主不能允许其车队随意充电。

本网站另有文章专门介绍并网连接。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顺序:购买硬件之前先询问容量。

充电桩的所有者是谁?

固定在混凝土基础上的充电桩不属于可移动设备。土地所有权包括与其永久结合的物,因此,土地所有者依法成为充电桩的所有者(《德国民法典》第5:20条)。这属于“添附”( natrekking),无论合同中关于所有权的规定如何,添附均适用。在2023年5月11日海尔德兰州法院(Rechtbank Gelderland,ECLI:NL:RBGEL:2023:2690)一案中,这是一起关于市政特许经营下运营的公共充电桩的能源税案件。法院认为,由于充电桩与土地永久结合,且未授予地表权,因此已通过添附成为市政当局的财产。

解决方案是地上权(opstalrecht,德国联邦法典第5:101条):一种已登记的物权,将设施的所有权与土地的所有权分离。当第三方运营商、租赁公司或雇主在他人土地上安装设施,并希望保留所有权、移除设施或为其融资时,地上权即可派上用场。该权利需要公证契约和登记,并应涵盖土地的期限、补偿、使用权、维护和出售等事项。租赁屋顶上的太阳能电池板也面临同样的问题。

租赁商业场所的充电桩

安装充电桩会改变租赁房屋的原貌,通常需要房东同意(《荷兰租赁法》第7:215条)。租户一般有权移除其加装的充电桩,并必须将房屋恢复到约定的状态(《荷兰租赁法》第7:216条和第7:224条)。这三条均位于《荷兰租赁法》第七卷关于租户义务的部分,该部分适用于商业场所和住宅,但《荷兰租赁法》第7:215条仅在住宅租赁中对租户具有强制性规定。几乎所有荷兰商业租赁合同中使用的租赁协议范本(ROZ)都限制了房屋的改建,并规定了恢复原状的义务,因此,法律规定是谈判的筹码,而非最终结果。

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并在同意书中体现:

  • 谁支付 — 资本成本、安装、连接升级和维护,以及其中任何一项是否会转嫁给不收费的租户的服务费。
  • 所有权和移除 — 如果租户或其供应商保留所有权,则享有地上权;否则,明确约定安装物保留,并确定其价值。
  • 容量分配 在多租户建筑中,第一个安装设备的租户会占用其他租户所需的空间。
  • 电力 — 单独计量、按成本计费或通过服务费收回,以及房东是否将成本转嫁给房东。

公寓楼和VvE

如果停车场是分租公寓的公共区域,单个业主不能自行安装。公共区域由业主协会管理(《德国民法典》第5:126条),因此对其进行任何改动都需要业主大会根据分割契约和相关规定做出决定。如果业主协会、其机构或其他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同意,或者有权同意的一方未作出回应,则需要获得同意的业主可以向地方法院申请以授权书代替该同意(《德国民法典》第5:121条)。如果需要将某个空间授予专属使用权或对布局进行实质性变更,则可能需要修改分割契约,这将更加复杂。

两项进展至关重要。对于采用2017年示范条例的建筑,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通知业主协会可能就足够了。此外,一项修订《民法典》第五卷的法案将引入一项通用通知制度,届时,符合规定条件的业主只需通知业主协会即可,无需获得其同意,具体细节则留待枢密院令制定。该法案已进行过网络咨询,但在本文撰写之时尚未生效,而即将制定相关条件的枢密院令也尚未公布;因此,在参考该法案之前,请务必查阅议会文件。在此之前,业主协会的决定仍然必要,并且业主协会应就该制度无法解决的问题进行协商,例如:计量和计费、保险、消防安全以及建筑物连接加固的费用由谁承担。

充电服务:三个不同的参与方

企业经常将三个角色混淆:充电桩运营商 (CPO),拥有或运营硬件并出售使用权;电动出行服务提供商 (eMSP),发行充电卡或应用程序并向驾驶员收费,通常通过漫游在其他网络上收费;以及电力供应商,提供充电桩后面的连接。

企业实际关心的问题是,在充电桩转售电力是否需要供电许可证。根据《能源法》第2.17条,向小型连接的终端用户供电需要许可证。此外,德国联邦电力市场管理局(ACM)公布了一份有限的例外情况清单,包括通过单一连接向自有房产供电、向大型用户供电以及作为持牌供应商的转售商。

传统的分析认为,运营商本身就是其连接背后的最终用户,并且销售的是充电服务,而非通过连接销售电力,因此无需许可证。但如果企业允许他人使用其连接并向其收费,就会出现问题:例如房东向租户充电、协会向其居民充电,或者邻居共用一个充电桩。ACM(荷兰电力市场协会)并未发布任何专门针对《能源法》下充电桩的指导意见;它发布的只是例外情况清单,其中也涵盖了为市政当局的公共事业提供小型连接供电以及非营利性能源社区向其成员供电的情况。如有疑问,请通过持牌供应商或充电桩运营商 (CPO) 签订合同,而不是自己成为供应商或运营商。

公共收费、特许经营和市政招标

荷兰的公共充电市场主要由合同构成,并受到严格监管。市政当局和区域合作组织授予特许经营权,负责在公共场所设置和运营充电桩,这些特许经营权通常是长期的,而且往往涉及数十个市政当局。参与竞标的公司实际上是在竞标一份公共合同:适用采购法,授予标准可以被质疑,落选的投标人可以提起诉讼。

竞标前请核实:充电桩在期限内及期限后的所有权归属,以及是否授予运营权或允许转让;向市政当局支付的费用(通常按每千瓦时计费);选址流程,包括预留车位的交通决策;正常运行时间和服务水平;电价上限;以及归还事宜。

公共充电桩的消费者和价格透明度

关于替代燃料基础设施(AFIR)的(EU)2023/1804号条例自2024年4月13日起适用并立即生效。其面向用户的义务载于AFIR第5条:

  • 临时收费 — 用户必须能够在不与运营商或服务提供商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进行收费。
  • 付款方式 — 所有功率至少为 50 千瓦的公共充电桩必须接受通过读卡器或非接触式设备进行的电子支付。在该要求生效前已投入使用的充电桩并非无限期豁免:根据《联邦电力监管条例》(AFIR) 第 5 条规定,运营商必须在 2027 年 1 月 1 日前,为所有现有的功率至少为 50 千瓦的公共充电桩安装非接触式支付功能,无论是通过读卡终端还是通过二维码支付。
  • 价格透明 — 临时定价必须合理、透明且不具歧视性,在会议开始前给出,并以每千瓦时至少 50 千瓦的点的价格为基础,任何占用因素均需单独显示。
  • 服务供应商 — eMSP 必须提前向司机提供会话的所有价格组成部分,包括漫游费。

荷兰普通消费者法同时适用。AFIR直接运作,无需荷兰实施立法,而临时定价和合同条款的透明度监管则由荷兰消费者协会(ACM)和荷兰消费者权益保护局(RDW)负责。

就业角度:在家充电使用公司车辆

这是雇主最容易受到攻击且准备最不足的地方。如果员工拥有公司配发的电动汽车,那么在家使用的电费实际上是雇主车辆的成本,由员工预先支付。因此,报销通常被视为中介费用报销,无需缴税——但前提是报销金额必须与员工的实际成本相符。税务局知识小组在一份公开声明中反对采用统一的全国平均价格,因为员工之间的价格差异过大(KG:204:2024:13)。此前的一份声明则探讨了收回充电桩所有权以及利用地表权保留所有权的问题(KG:204:2022:5)。以上仅为税务要点概述,不构成税务建议。

就业积分是单独的,属于车辆计划或合同的一部分:

  • 谁拥有、投保和维护员工家中的充电桩?当员工离职、搬家或更换车辆时会发生什么?
  • 如何衡量和报销消费,以及员工必须提供哪些关税证明。
  • 雇主是否可以在终止雇佣关系时收回安装或拆除费用——这是一个需要明确依据的工资扣除问题。
  • 第二辆车可用于私人用途,离职时可使用信用卡支付。单方面更改很难:一项持续多年的报销制度可能会成为雇佣条款。

充电桩的数据保护

充电记录并非匿名。信用卡、RFID标签、应用程序账户和漫游记录会将每次充电与个人、时间和地点关联起来,因此GDPR适用,运营商、服务提供商和雇主都需要明确各自的数据控制者身份。充电数据会揭示员工的行踪:若要将其用于成本分摊以外的用途,则需要符合GDPR第6条规定的合法依据,并需发出通知;如果涉及监控,则还需征得员工委员会的同意。数据保留应仅限于计费所需。

安全、建筑规则和许可证

充电桩的安装受《建筑工程条例》(Besluit bouwwerken leefomgeving,简称Bbl)和《环境法》(Omgevingswet)的约束。Bbl落实了修订后的《能源性能指令》(EPBD)及其2026年修正案中规定的充电义务。对于新建或重大改建的非住宅建筑,如果拥有超过五个停车位,则必须每五个停车位至少安装一个充电桩;如果建筑包含办公功能,则每两个停车位至少安装一个充电桩;至少一半的停车位需要预先布线,其余停车位需要安装管道(Bbl第4.160b条)。现有非住宅建筑,如果拥有超过二十个停车位,则自2025年1月1日起必须至少安装一个充电桩;自2027年1月1日起,则必须每十个停车位安装一个充电桩或为一半的停车位安装管道;公共建筑自2033年1月1日起还需预先布线。

封闭式停车场需要特别关注。虽然没有普遍禁止在封闭式停车场内充电,但建筑物必须符合Bbl的性能要求,充电装置必须符合适用标准,并且主管部门可以提出特殊要求。保险公司和消防部门要求充电桩安装在入口附近或通风良好的地方,配备中央紧急开关,并设有指示充电位置的标志,同时确认建筑物的保险仍然有效。对于位于具有睡眠功能的建筑物下方的地下停车场的充电桩,Bbl的要求更为严格,要求采用3型或4型充电模式,配备与火灾报警系统相连的中央断路开关,以及更强大的喷淋和通风系统。是否需要许可证取决于场地情况而非硬件本身:技术性的建筑活动通常无需许可证,但周边规划(omgevingsplan)可能会规定安装充电桩需要许可证,而偏离规划则需要更长的审批时间。在订购硬件之前,请通过Omgevingsloket查询相关市政当局的周边规划。

雇主在其工作场所推行收费制度的核查清单

  • 在决定购买硬件之前,请先向系统运营商确认可用容量,并了解各种替代方案的价格:升级、智能充电或灵活的运输合同。
  • 如果是租赁,则需取得房东的书面同意,并确定费用、所有权和搬迁事宜;如果所有权不在土地所有者手中,则需授予地上权。
  • 决定充电桩是否对访客开放;如果开放,则假定 AFIR 适用。
  • 确定计费模式,并在向第三方收取电费之前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 检查 Bbl 义务,如果停车场是封闭式的,还要检查消防安全。
  • 将规则写入汽车计划:资格、家庭充电、报销、充电卡、退出。
  • 与运营商和服务提供商制定数据保护通知和处理条款,并商定服务水平、保证和退出途径。

我们是否拥有我们自己场地上我们付费安装的充电桩?

如果您的企业拥有土地,答案是肯定的。一旦充电桩与地面牢固连接,它就成为土地的一部分,并根据《德国民法典》第5:20条的规定,通过添附归属于土地所有者,无论购买合同如何规定。如果您是租赁方,或者租赁公司为安装提供融资,则所有权的保留方需要根据《德国民法典》第5:101条的规定,通过公证契约取得土地使用权并进行登记。

我们的租户可以在不征求我们意见的情况下安装充电桩吗?

通常情况下不行。安装充电桩会改变租赁房屋的原貌,需要房东同意。荷兰大多数商业租赁合同采用的ROZ模式进一步限制了此类改动,并规定了恢复原状的义务。建议在一份简短的附加函中说明:同意条款、费用、所有权、维护、租户间的容量分配、计量以及充电桩在租赁期满后是保留还是拆除。

我们需要能源供应许可证才能向用户收取充电费用吗?

通常情况下不需要。根据《能源法》第2.17条,向小型连接的终端用户供电需要许可证,而充电桩运营商通常本身就是其连接背后的终端用户,他们出售充电服务。但如果房东、业主协会或邻居就其连接的用电量向他人收费,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建议事先咨询专业人士。

VvE成员能否在共享停车场安装充电桩?

目前,由于停车场属于公共区域,通常需要业主大会做出决定;被拒绝的业主可以向地方法院申请替代授权;部分采用2017年示范条例的建筑物可以按通知程序进行施工。一项法案拟引入普遍的通知制度,但尚未生效,因此在依赖该法案之前,请务必核实相关规定。

如果员工在家使用公司车辆,我们应该赔偿多少?

员工预付的用车电费属于雇主车辆成本,因此报销通常无需缴税,因为属于中介费用,但报销金额必须反映员工实际的每千瓦时电费。税务局知识小组拒绝采用全国平均价格,因为员工的电价差异过大。请在车辆计划中记录此方法,并咨询专业税务顾问:本文并非税务建议。

欧盟对向公众开放的充电桩有哪些规定?

欧盟第2023/1804号条例自2024年4月13日起生效。驾驶员无需签订合同即可进行临时充电;功率至少为50千瓦的充电桩必须接受银行卡或非接触式支付;临时充电价格必须合理、透明且无歧视,并在充电开始前显示,高功率充电桩的价格以每千瓦时为单位。服务提供商必须提前披露所有价格构成,包括漫游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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