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亲子关系是指通过法律行为,某人成为其未生育子女的父母。它确立了家庭法律关系,并由此产生所有相关权利:抚养义务、继承权,以及自2023年起享有的父母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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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
荷兰民法典第 1:203 条允许在出生前、出生登记时或之后任何时间,通过在民事登记员或民事公证员面前签署的契约进行确认。
必须获得同意。如果儿童未满十六周岁,则必须由母亲书面同意。如果儿童已满十二周岁,则儿童本人也必须同意,这意味着十二周岁至十六周岁之间,需要母亲和儿童双方的同意。如果母亲拒绝同意,认领人可以请求法院代为认领,除非认领会损害母亲与儿童的关系或损害儿童的利益,否则法院通常会批准。
2023年的变化
自2023年1月1日起,未婚伴侣的承认即可自动产生共同监护权。在此日期之前,承认仅影响亲子关系,监护权需单独通过监护权登记册申请。2023年之前获得承认的子女仍适用旧规定,因此他们的监护权登记可能尚未登记。
承认并非
承认亲子关系并不确立生物学上的亲子关系,也不要求确立生物学上的亲子关系;非生物学父母的伴侣可以承认亲子关系。反之,无论DNA检测结果如何,未承认亲子关系的生物学父亲在法律上都不是父亲,直到通过承认亲子关系或司法裁定确立亲子关系为止。
哪里出了问题
在2023年之前确认子女关系的夫妇通常认为这项变更会追溯适用于他们。事实并非如此。任何处于这种情况的人都应该查看监护权登记册,如果发现缺少相关记录,则应共同提出申请。如果双方父母都同意,这是一个简单的行政步骤;如果双方不同意,则应向法院提出申请。
相关术语
另请参阅父母权力、子女抚养和探视安排。
深入阅读
关于此主题的更多信息:荷兰对儿童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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