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罚款是指行政机关对违规行为处以的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义务。与补救性制裁不同,行政罚款的目的是惩罚,因此受到刑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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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
《一般行政法》第5.4章载有一般规则。第5:40条对违规行为进行了定义;第5:41条规定,如果违规行为不能归咎于违法者,则不得处以罚款;第5:43条禁止对同一违规行为处以双重处罚。第5:44条规定了与刑法的关系:如果已就该行为提起刑事诉讼,则不得处以罚款。第5:46(2)条要求罚款金额应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过错程度和具体情况而定。第5:10a条赋予了被询问人保持沉默的权利,并要求在询问某人是否涉嫌违规时立即给予警告。由于这属于《欧洲人权公约》第6条意义上的刑事指控,因此无罪推定和获得协助的权利也适用。
在实践中如何运作
对于数额较大的罚款,监察机构会先出具一份报告,之后您可以提交意见。这是一个关键时刻:报告中未受到质疑的事实认定,实际上将决定后续程序的走向。罚款政策规则通常会设定标准金额,但相关机构必须始终评估该金额在个案中是否合理。如果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您有能力支付罚款,则可以申请减免。
哪里出了问题
企业在检查过程中往往全力配合,却并未意识到调查已指向自身;未经事先警告而作出的陈述可能不被采纳为证据。第二个错误是未能说明支付能力或特殊情况。第三个错误是忽略了合理的时限要求:拖延的诉讼程序可能导致罚款金额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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