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verzuim)

违约是指债务人履行义务逾期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后所处的法律状态。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大多数针对不履行义务的救济措施,特别是延迟损害赔偿和解除合同,只有在债务人违约后才能适用。

法律基础

荷兰民法典第6:81条至第6:83条对违约进行了规定。主要途径是第6:82条:债权人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给予合理的履行期限;如果该期限届满后仍未履行,则构成违约。

第6:83条列举了无需事先通知即可构成违约的情况。其中最重要的包括:约定期限已过、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损害赔偿义务,以及债务人发出的、债权人有理由据此推断其不会履行义务的通知。

为什么它是大多数争端的焦点

不履行合同和违约是两回事。供应商延迟交货属于未履行合同,但在违约发生之前,买方不能就延迟交货提出损害赔偿要求或解除合同。相反,一旦履行合同永久不可能,则无需构成违约:买方可立即获得救济。

违约也会转移风险。从违约发生之日起,债务人即承担债务标的物遭受损失或损害的风险,并且法定利息开始计算。

哪里出了问题

常见的错误是将合同中的交货日期视为自动失效的条件。通常情况下并非如此:日期是否构成《合同法》第6:83条意义上的固定期限,取决于合同的措辞和上下文,而约定的预估日期并不符合条件。如有疑问,发出违约通知既不费吹灰之力,又能消除疑虑。

相关术语

另请参阅违约通知、违反合同和解除合同。

深入阅读

关于此主题的更多内容:缺席通知示例,撤销缺席判决的申请(verzet against a verstekvonnis)。

我们的民事法律团队为合同纠纷以及提起诉讼前的步骤提供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