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禁令禁止外国公民在特定期限内进入和停留荷兰,在大多数情况下也禁止其进入整个申根区。通常情况下,入境禁令与遣返决定同时生效,即要求某人离开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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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和期限
《2000年外国人法》第66a条实施了欧盟遣返指令。标准遣返期限最长为两年,如果被遣返者未在离境期限内离境或被判犯有罪行,则遣返期限延长至五年;如果被遣返者被认为对公共秩序或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则遣返期限最长可达十年或更久。
五年或五年以下的入境禁令会在申根信息系统中登记,这意味着其后果远远超出荷兰:在禁令有效期内,任何申根国家都拒绝其入境。
出发期
遣返决定通常会设定28天的离境期限。在此期限内离境通常可以完全避免入境禁令,或将其缩短。滞留则会产生相反的效果,第27天离境和第29天离境之间的差别可能导致长达数年的入境禁令。
挑战或提升它
入境禁令是一项可提出异议和上诉的决定,上诉期为四周。此外,还可以基于《欧洲人权公约》第八条规定的家庭生活、医疗状况或儿童利益等理由,申请提前解除禁令。禁令期限仅在当事人实际离开申根区后才开始计算,因此留在申根区只会延长禁令期限,而不会缩短。
哪里出了问题
人们常常任由异议期过去,寄希望于事态自行解决,这样就只剩下更艰难的途径——申请解除禁令。而计算规则也让许多人栽跟头:非法停留并不会使异议期倒计时结束。
相关术语
另请参阅居留许可和临时居留许可。
深入阅读
关于此主题的更多信息:荷兰的入境禁令和不受欢迎人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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