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团聚 (gezinshereniging)

家庭团聚是指允许配偶、已登记或未婚伴侣或未成年子女与已合法居住在荷兰的担保人共同生活。由于条件严格且涉及个人利益,家庭团聚是移民法中最具争议的领域之一。

法律基础

这些规则源于2000年《外国人法》和实施欧盟《家庭团聚指令》的《外国人法令》,并参照保护家庭生活的《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进行解读。如果担保人是享有自由流动权的欧盟公民,则适用更为优惠的制度。

主要条件

担保人必须拥有充足、独立且可持续的收入,通常至少达到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假期津贴。如果合同至少还有一年期限,则受雇收入计入在内;自雇收入和福利待遇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且更为严格。

双方关系必须真实且排他,伴侣关系必须登记在册,或者,如果未婚,则需证明关系稳定。申请人需提供合适的住所。对于某些国籍的申请人,其伴侣还必须在国外通过公民融入考试,方可获得移民签证。

儿童

如果未成年子女在担保人来荷兰之前就已是该家庭的成员,且家庭关系没有破裂,则该子女可以随行。最后一个条件是导致大多数拒签的原因:长期分离、子女由祖父母抚养以及联系中断等情况都会被纳入考量,举证责任在于申请人。

哪里出了问题

收入评估是在做出决定时进行的,而不是在申请时进行的,因此,在漫长的申请过程中更换工作可能会导致结果失效。此外,来自国外的申请文件通常需要经过认证或海牙认证以及宣誓翻译;如果在拒签后再办理这些手续,则需要再次经历完整的申请流程。

相关术语

另请参阅临时居留许可、居留许可和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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