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权利

员工每年至少可累积相当于每周约定工作时数四倍的带薪假期。许多集体协议和合同还额外规定了一些非强制性假期,这些假期适用更为宽松的规则。

法律基础

荷兰民法典第7:634条规定了员工享有四周法定假期的权利。第7:635条规定了病假期间的假期累积,自2012年起,该规定继续有效。第7:638条要求雇主每年允许雇员休法定假期,并规定假期应根据雇员的意愿安排,除非有重大原因阻止。第7:640a条规定,法定假期自累积的日历年结束后六个月失效,除非雇员因合理原因无法休假。根据第7:642条,非法定假期在五年后失效。在Max-Planck和Kreuziger一案中,欧洲法院裁定,只有在雇主实际允许雇员休假并及时、明确地告知的情况下,假期才允许失效。

在实践中如何运作

告知义务至关重要。如果雇主希望员工的假期余额失效,则必须提供充分的通知:例如,在年初发送一封电子邮件,说明余额和到期日,并在必要时发送提醒。如果没有这些通知,假期余额将继续有效。员工离职时,剩余的假期将按比例支付,包括年假津贴和结构性津贴。

哪里出了问题

雇主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让员工的假期自动失效,几年后可能面临索赔。第二个错误是拒绝员工在生病期间休假,而生病的员工既可以累积假期,也可以休假。第三,最终的赔偿方案仅涵盖基本工资,忽略了构成工资一部分的津贴。

相关术语

这些规定与病假工资义务、育儿假和集体劳动协议有关。

深入阅读

关于此主题的更多信息:荷兰的法定休假和假期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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