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竞争条款(concurrentiebeding)

竞业禁止条款(concurrentiebeding)限制员工在雇佣关系结束后可以从事的活动,通常禁止其在特定期限和区域内为竞争对手工作或设立竞争性企业。它是荷兰雇佣合同中最常引发诉讼的条款之一,也是最常无法执行的条款之一。

法律基础

荷兰民法典第7:653条对该条款作出了规定。该条款仅在与年满十八周岁的雇员以书面形式约定后方有效。在定期合同中,该条款仅在雇主在条款本身中以书面形式明确列明其存在的必要商业利益时方有效。雇主仅笼统地表示希望保护其市场份额是不够的;理由必须具体针对该职位。

如果雇员的利益因雇主所保护的条款而受到不公平损害,法院可以全部或部分地宣告该条款无效,并可以就雇员受到限制期间判给雇主赔偿。如果雇主以严重过错的方式终止雇佣关系,则完全不能依赖该条款。

什么因素使条款有效?

范围是决定大多数案件成败的关键。一项仅限于真正构成竞争行为、期限为六至十二个月、且涵盖雇主实际经营区域的条款,通常有相当大的胜算。而一项涵盖整个荷兰、期限为两年、且强加于不与客户接触、也无法接触机密信息的员工身上的条款,通常则难以成立。

角色变更也可能产生影响。如果员工的职位自签署协议以来发生了重大变化,则可能需要重新协商该条款才能继续有效。

改革正在进行中

2026年6月,政府宣布了一项旨在改革竞业禁止条款的法案。该法案将竞业禁止条款的有效期限制为最长一年,规定雇主在援引该条款时必须支付赔偿金,并要求明确规定适用的地域范围。截至撰写本文时,该法案已提交至最高行政法院,尚未提交议会审议,因此上述规定仍然适用。

相关术语

另请参阅非招揽条款 ( relatiebeding ) 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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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荷兰的劳动法律师会评估某项条款是否有效,并协商解除该条款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