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荷兰行政法中,行政强制执行令是两种恢复性制裁措施中更为严厉的一种。如果您不遵守,行政机关将自行采取行动:拆除非法扩建部分、移走储存的货物或清理房屋,然后向您寄送账单。
目录
法律基础
《一般行政法》第5:21条将命令定义为恢复性制裁:即全部或部分纠正违约行为的命令,并赋予主管机关在命令未及时执行的情况下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第5:24条要求命令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规定一段期限,在此期间,违约者仍可自行纠正违约行为。第5:25条规定,原则上,费用由违约者承担。第5:31条允许在紧急情况下,无需事先命令即可强制执行,前提是情况不容延误。第5:32条赋予主管机关选择执行该命令或附加罚款的命令的权利。
在实践中如何运作
强制执行并非自由选择:既定判例法原则上规定了强制执行的义务,主管机关只有在法律即将得到切实落实或强制执行将不成比例的情况下才能偏离这一原则。无论是强制执行令还是后续的费用追偿决定,均可提出异议和上诉。由于合规期限可能很短,因此几乎总是同时提出临时救济申请。
哪里出了问题
有三点反复出现。首先,命令措辞含糊不清,让人不清楚具体需要做什么。其次,执行期限过短,难以实际操作。第三,违规者究竟是谁——是业主、租户还是两者兼有——这个问题在追回损失时再次浮现。
相关术语
深入阅读
关于此主题的更多信息:荷兰的罚款支付令和行政强制执行。
收到强制执行令了吗?我们的行政法专家会提出异议,并在必要时寻求临时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