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荷兰语中,警方拘留(inverzekeringstelling)是指助理检察官下令将嫌疑人拘留在警察局进行调查。该命令是在初步讯问拘留期之后、审前拘留决定之前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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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对于允许审前拘留的罪行,警方可拘留嫌疑人最多三天。第58条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可延长拘留期限一次,最多三天。第59a条规定,嫌疑人必须在逮捕后三天零十五小时内被带到预审法官面前,以便审查剥夺其自由的合法性。
在实践中如何运作
在下达命令前,嫌疑人将接受助理检察官的讯问,并有机会咨询律师。在羁押期间,嫌疑人可在律师在场的情况下接受反复讯问。在预审法官的听证会上,辩方可以辩称逮捕或羁押非法,并可提出支持释放的理由。如果法官认定拘留非法,嫌疑人将被释放,并可要求赔偿。
哪里出了问题
家属往往在最初几个小时内失去联系,因为被拘留的嫌疑人无权使用电话,所有通知都通过警方进行。实际上,律师是主要的沟通渠道。第二个问题是延期:紧急必要性是真实存在的,仅仅因为调查尚未结束而批准的延期是可以质疑的。第三,在预审法官面前的审查通常被视为一种形式,而实际上这是对案卷提出质疑的第一个真正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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