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原则是指,一项决定的不利后果不得与其所达到的目的不成比例。它是良好行政管理的一般原则之一,并已发展成为荷兰行政法院最重要的审查标准之一。
目录
法律基础
《一般行政法》第3条第4款第2项规定了该规则。国务委员会行政管辖司在2022年2月2日关于关闭哈德韦克一处房屋的裁决中,对该规则的适用进行了全面修订。目前的审查依据欧洲法律的三个原则进行:适当性、必要性和平衡性。审查的力度取决于权力的性质、所涉利益的权重以及基本权利涉及的程度。一项旨在加强《一般行政法》保障功能的法案(该法案除其他事项外,还将约束性权力纳入审查范围)截至2026年中期尚未提交议会审议。
在实践中如何运作
在执法和关闭权方面,原则至关重要。法院会审查该措施是否真正达到了预期目的,较轻的措施是否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以及对相关人员造成的损害是否与结果相称。任何依赖该原则的人都应具体说明损害:营业额损失、对居住在该地址的儿童的影响、以及无法再次获得的许可证被吊销等。仅仅笼统地声称该决定后果严重是远远不够的。
哪里出了问题
行政机关过于轻易地依赖具有固定类别的政策规则,却不解释为何在此案中没有理由偏离这些规则。事实上,《法案》第4:84条规定,当特殊情况导致后果不成比例时,行政机关必须这样做。另一方面,有关方援引该原则却缺乏事实依据,使得法院无从权衡。
相关术语
该原则首先在处罚令及行政罚款方面得到检验,并在异议和上诉中得到体现。
某项决定是否造成了过重的打击?我们的行政法专家会证实这种损害并进行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