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双方共同拥有监护权,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带着孩子搬家。如果一方拒绝同意,法院可以给予替代同意。同样的规则也适用于孩子转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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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
荷兰民法典第1:253a条赋予法院权力,以共同监护权解决父母之间的纠纷,并作出其认为最符合子女利益的任何决定。最高法院在2008年裁定,子女的利益是首要考虑因素,但并非必然决定性因素:必须权衡所有情况。判例法已形成一份明确的清单,列出了以下因素:搬迁的必要性、搬迁的考虑和准备程度、所提供的替代方案和对失去联系的补偿、对子女的影响、子女的年龄和想法、父母的沟通能力、抚养任务的分工、路程距离以及经济后果。
在实践中如何运作
希望搬迁的父母应提交一份完整的计划,内容包括:住房、子女入学、工作、资金来源,以及一份具体的调整后的照护安排方案,其中应包含旅行和假期安排。在荷兰境内短距离搬迁比移居国外更容易获得批准。未经同意搬迁可能导致简易程序,法院下令遣返,并对该父母的行为产生不利影响。
哪里出了问题
搬迁一方仅在租赁合同签署后才通知另一方;这种既成事实对其不利。第二个错误是缺乏搬迁后的照护方案。第三,即使法院会考虑十二岁及以上儿童的意见,但他们的意见却未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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