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许可(verblijfsvergunning regulier)

普通居留许可允许非欧盟公民出于特定目的在荷兰居住,例如工作、学习、探亲、就医或其他目的。该目的会明确写入许可文件,并决定许可的条件以及持有人可以从事的活动。

法律依据和期限

《2000年外国人法》区分了有效期最长为五年的定期居留许可和无限期居留许可。定期居留许可的有效期与申请目的(例如雇佣合同、学习计划或伴侣关系)的持续时间一致。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定期居留许可即可续签。

合法居住满五年后,持有人可以根据本国法律申请永久居留许可,或申请欧盟长期居民身份,后者在其他成员国享有相应权利。两者都需要充足且稳定的收入,并且通常需要通过公民融入考试。

条件和目的变更

每份许可证都附带与其用途相关的条件:例如薪资标准、入学资格、与伴侣同居等。一旦用途终止,许可证即可被撤销,但法律也规定了在特定情况下(例如失业后)的等待期。

从一种目的转换到另一种目的,例如从学习转为工作,需要重新申请。连续性至关重要:许可证之间的空档期会中断永久居留和入籍所需的时间计算。

哪里出了问题

逾期申请续签是典型的难题。过期后提交的申请会导致合法居留权中断,其后果可能持续数年。在到期前八周提交申请,可以使之前的许可在移民局做出决定期间继续有效。

相关术语

另请参阅临时居留许可、入籍和入境禁令。

深入阅读

更多相关内容:与伴侣同居的居留许可、永久居留许可延期、离婚对居留许可的影响。

我们的移民法律业务涵盖申请、续签和异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