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期补偿金(transitievergoeding)是雇主终止雇佣关系或不续签定期合同时,雇员有权获得的法定遣散费。该补偿金自雇员入职之日起即可领取,包括试用期期间,且与雇员是否找到其他工作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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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
荷兰民法典第7:673条规定了员工的津贴权利和计算方法。员工每服务满一年,即可获得相当于其月薪总额三分之一的津贴,不足一年的部分按比例计算。自2026年1月1日起,津贴上限为102,000欧元(税前),或相当于员工年薪总额(以较高者为准)。
为此目的计算的月总工资高于基本工资:假期津贴、固定第十三个月工资、轮班津贴和结构性奖金均计入其中。病假或休假期间的工资不影响计算结果,因为计算依据是员工原本应得的工资。
当它并非欠款时
如果雇员有严重过错行为、雇员在雇主无严重过错的情况下辞职、雇员未满十八周岁且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十二小时,或者雇主已被宣告破产,则雇员无权享受任何福利。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的雇员,其退休后期间的福利也将失效。
哪里出了问题
有两个常见的误区。第一个误区是将过渡性补偿金视为协商离职协议中的上限。实际上,过渡性补偿金是雇主在解雇时必须支付的法定最低金额;在和解协议中,双方可以自由协商更高的金额,如果雇主希望确保补偿金的确定性,通常会约定高于1倍的补偿金。第二个误区是计算基数:雇主通常只以基本工资计算过渡性补偿金,而一旦计入假期津贴,实际金额就会低估约10%。
雇主为员工安排离职或再培训而产生的费用可以扣除,但必须事先获得员工的书面同意。
相关术语
另请参阅和解协议 ( vasttellingsovereenkomst )、公平补偿 ( billijke vergoeding ) 和即决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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