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雇主被允许做什么
首先查看缓刑条款。
首先,务必检查试用条款是否有效,因为无效条款意味着没有试用期,解雇属于无合法依据的普通解雇。德国联邦劳动法第7:652条规定了四项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均会导致条款无效。该条款必须以书面形式约定,并写入劳动合同或适用的集体劳动协议中。双方的试用期必须相同。试用期必须在该类型合同规定的最长期限内。此外,对于与同一雇主签订的后续合同,或与继任雇主签订的后续合同(前提是该工作所需的技能或职责没有明显不同),不得包含该条款。最长缓刑期
| 合同类型 | 最长缓刑期 |
|---|---|
| 六个月或更短期限的固定期限 | 不允许有试用期。 |
| 固定期限,期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两年 | 一个月 |
| 固定期限合同,没有固定的结束日期,例如项目合同 | 一个月 |
| 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 | 两个月 |
| 无限期合同 | 两个月 |
第二份合同、派遣工作和更换雇主
后续合同中禁止使用试用期条款的规定涵盖的情况比雇主预想的要多,值得您在自身情况下进行核查。如果您与同一雇主签订的第二份合同中,工作内容相同或相似,则新的试用期无效,因为雇主已经有机会对您进行评估。如果雇主变更但工作内容不变,情况也是如此:例如,在业务转移后,或者您从派遣公司转为原公司的正式员工后,之前的试用期仍然有效,新的试用期条款通常无效。唯一的例外是,职位确实不同,需要明显不同的技能或职责,而之前的试用期无法检验这些技能或职责。法院对这一例外情况的解释非常严格,同一领域的晋升很少能满足这一例外。如果您签署的第二份合同中包含试用期条款,那么首先需要核查的就是这一点。入职第一天之前就被解雇
在试用期内,即使您尚未正式入职,只要合同已经签订且试用期已经开始,雇主也可以终止您的雇佣关系。这是合法的,而且这种情况确实存在。这并不剥夺您获得书面理由的权利,也不剥夺您免受歧视性理由侵害的权利。如果雇主因您在签署合同到正式入职期间披露的信息(例如怀孕或健康状况)而撤销已签署的合同,则情况与其他试用期解雇相同,而且通常更有说服力,因为雇主根本没有机会评估您是否适合该职位。要求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
不允许的理由
试用期允许雇主因您不适合该职位而终止合同。但雇主不得以法律禁止的理由终止合同。平等对待法在试用期内完全适用,无论合同如何规定,基于任何受保护理由的解雇都是非法的。这些理由包括性别(涵盖怀孕、分娩和产假)、种族和民族血统、国籍、宗教和信仰、政治信念、性取向、婚姻状况、残疾和慢性疾病、年龄以及工作时间或合同的固定期限。其中两项在试用期纠纷中反复出现:怀孕和慢性疾病。请注意法律的区分。您可能因病被解雇,因为禁止在试用期内因病解雇的规定不适用;但您不得因生病或残疾而被解雇,因为这构成歧视。另一个类别是受害。仅因投诉歧视、不安全的工作环境或根据举报规则进行举报而被解雇,本身就是非法的。同样,因坚持法定权利(例如合同规定的工时或休假权利)而被解雇也是非法的。除了这些禁令之外,还有《德国联邦劳动法》第7:611条规定的良好雇主行为的一般标准。如果雇主从未提供任何反馈,或者在雇用你之前就已知晓某些事实而解雇你,或者利用试用期解决与你无关的问题(例如工作量变化),则该雇主的行为违反了该标准。虽然该标准的门槛高于歧视,但并非纸上谈兵。合同终止时您有权获得的权益
因试用期解雇而领取失业救济金
您是否有资格申领失业救济金(WW)首先取决于合同终止方是谁。如果是雇主终止合同,原则上您无需承担失业责任,因此可以领取救济金。如果您在试用期内辞职,通常会被视为因自身过错而失业,无法领取救济金。因此,当雇主暗示您即将被解雇时,切勿冲动辞职。其次,您需要满足领取救济金的条件。您必须在失业前36周内至少工作26周,之前为其他雇主工作的时间也算在内。通常情况下,直接从一份工作跳槽到短期试用期工作的人符合条件;而刚进入劳动力市场的人可能不符合条件。请在合同结束后立即向荷兰工人联合会(UWV)注册为求职者并申请救济金,因为救济金的生效日期不会早于申请日期。要求雇主提供终止雇佣关系及其日期的书面确认,因为UWV(荷兰失业救济委员会)会要求查看。请注意,如果雇主之后对口头解雇提出异议,就会在这个环节造成实际问题。关于文书工作,还有最后一点需要注意。请雇主以书面形式确认雇佣关系终止的日期,因为该日期是所有重要期限的起始点:向法院提出申请的两个月期限、领取过渡期付款的三个月期限以及领取失业救济金的起始日期。如果解雇是以口头方式进行的,而雇主之后又提供了不同的日期,那么证明解雇发生在试用期内的举证责任就落在了雇主身上,而没有任何书面记录对雇主不利。如何对缓刑撤销提出异议
没有向荷兰工人联合会 (UWV) 上诉的途径,也没有内部程序。唯一的途径是向地方法院 (kantonrechter) 提出申请。《公民法》第 7:681 条规定,法院可以裁定撤销终止合同,使合同恢复有效并补发工资,或者判给公平补偿金 (billijke vergoeding)。从法律条文上看,撤销合同是更有效的补救措施;但在刚刚开始的雇佣关系中,补偿金往往是更现实的结果。期限很短,而且是丧失期限,而非诉讼时效,这意味着一旦超过期限,索赔就无法再进行。根据第 7:681 条提出的申请必须在雇佣关系终止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过渡期补偿金的申请必须在三个月内提出。没有任何规定可以中止这些期限,即使你当时正在协商、生病或等待书面解释,也不会延长期限。法院首先会考虑是否存在有效的试用期条款,其次会考虑解雇理由是否合法。在歧视案件中,举证责任是双方共同承担的:一旦你提出的事实足以推定存在歧视,那么举证责任就落在了雇主身上,由雇主来证明不存在歧视。正是由于这种举证责任的颠倒,解雇的时间以及你获得的书面理由才显得如此重要。另一种途径是向荷兰人权研究所(College voor de Rechten van de Mens)提出申诉。该研究所免费审查歧视投诉,并出具一份有理有据的意见书。该意见书不具有约束力,但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可以在法庭诉讼中使用。它不会中止两个月的期限,因此不要等到意见书出具后再决定是否提起诉讼。头几天该做什么
不要当场签署任何文件。解雇时提供的“解雇协议”(vaststellingsovereenkomst)通常包含放弃所有索赔的条款,包括过渡期补偿金和任何歧视索赔,而您获得的补偿却很少。您有权考虑该协议,如果您签署了该协议,您有14天的法定期限可以无理由解除协议。即使有人告诉您辞职更省事,也不要辞职。辞职会使您失去过渡期补偿金,而且通常情况下,还会失去您的失业救济金。趁记忆犹新,记录下事件经过:您被告知解雇的日期和时间、在场人员、谈话内容,以及您在前几天向雇主告知的有关健康状况、怀孕、休假或投诉的信息。要求雇主以书面形式说明解雇原因,并保留合同、往来信函和您收到的任何反馈。然后,对照上述最高限额检查试用期条款,并尽快寻求法律建议,因为两个月的期限是从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从您决定采取行动之日起计算。Law and More 我们为在试用期内被解雇的员工提供咨询服务。我们会评估试用条款的有效性,获取并核实书面解雇理由,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和解比诉讼更有利,我们也会协商和解条款。如果您刚刚被解雇,请在截止日期前联系我们,并提供您的合同和解雇通知。如需更全面地了解荷兰劳动法中的解雇条款,请参阅我们的相关指南。 解雇的法律处理方式.关于 proeftijd en ontslag 的常见问题
即使你已经很好地掌握了基础知识,现实世界的应用 证明和论证 规则可能会引发一些棘手且具体的问题。本节将直接探讨雇主和雇员在这一关键阶段最常遇到的问题。您可以将其视为本指南的故障排除部分。我们将解决一些在一般概述中未必涵盖的“假设”场景,帮助您更有信心应对这些不常见的情况。如果我生病了,我的试用期可以延长吗?
这是一个非常常见的问题,答案是坚定而简单的“不”。在荷兰,试用期有法定的结束日期。试用期不得因任何原因延长,包括员工生病。
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部分时间因病缺勤,雇主必须根据员工在岗期间的表现和胜任能力做出决定。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日期是绝对的。
任何延长试用期的行为,即使员工同意,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如果雇主未能在原试用期最后一天之前发出解雇通知,则雇佣合同将继续有效,所有标准解雇法律都将从此时起适用。
这项严格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员工,防止雇主让员工长期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一旦超过该日期,员工将获得雇佣合同的全面保护。
如果我在最后一天被解雇怎么办?
在试用期最后一天的最后一分钟之前,解雇都是合法的。关键在于,解雇通知必须在试用期最后一天午夜之前送达员工。
只要雇主在此期限内通知员工解雇,解雇即有效并立即生效。无需提前通知。例如,如果一个月的试用期于31月XNUMX日结束,雇主可以在当天的任何时间合法终止合同。
由于时机至关重要,强烈建议雇主以可证明的方式告知解雇信息。挂号信或带有已读回执的电子邮件可以留下清晰的书面记录,如果员工日后对解雇通知提出异议,这一点至关重要。
我在试用期内辞职需要给出理由吗?
作为雇员,您没有法律义务在试用期内解释辞职原因。您与雇主拥有同等权利,可以立即终止合同,且无需提供任何理由。
你可以口头或书面通知你的雇主。法律要求你只需简单地声明:“我将在试用期内终止雇佣合同,立即生效。”
当然,你无需解释离职原因,但提供一些建设性反馈是一种职业礼貌。这甚至可能有助于公司改进新员工入职流程或岗位描述,以便更好地服务下一位员工。不过,最终是否透露离职原因完全取决于你。
第二个合同中是否允许设置试用期?
这是许多雇主容易犯错的关键点。一般来说,试用期仅适用于特定雇主和雇员之间的第一份雇佣合同。试用期的全部意义在于让双方互相了解,看看是否合适。
一旦初步评估完成,且工作关系持续,法律即认定雇主已有机会评估员工。试图在针对相同(或非常相似)工作的第二份或后续合同中添加新的试用期条款是不允许的,法院将视为无效。
有一些非常有限的例外情况。例如,如果员工调任新职位,而新职位要求的技能或职责与之前的工作完全不同,而这些技能或职责在之前的职位上无法得到充分的评估。但请注意,法院对这些例外情况的解释非常严格。
为了更好地了解您在解雇情况下(包括非缓刑期间)所享有的更广泛保护,您可能会对我们的指南感兴趣,该指南涵盖了您在解雇时的全部权利。它提供了补充《试用期和解雇》具体条款的重要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