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一下这样的场景:你在同一家公司工作了三年。你对工作了如指掌,和同事相处融洽,是团队不可或缺的一员。然而,尽管你隔壁桌的同事拥有正式合同、养老金计划和解雇保障,你却仍然不确定下周一是否还能保住工作。为什么?因为你是一名临时工( uitzendkracht)。
对于荷兰近800,000万临时工而言,这种不确定性是他们每天都要面对的现实。临时就业中介机构(uitzendbureau)、用人单位(inlener)和工人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对于任何处于这种境地的人来说,核心问题是:“作为一名临时工,我究竟能享有哪些权利?”
答案就在于“阶段制度”(Fasesystem)。这一法律框架规定,工作时间越长,享有的权利就越多——从完全的灵活性过渡到完全的保障。至关重要的是,2023年实施了重大改革,缩短了早期阶段的持续时间,使劳动者能够比以往更快地积累权利。
在这份全面的指南中,《法律与更多》深入剖析了阶段制度复杂的法律框架。无论您是在布雷恩波特地区工作的外籍人士、正在探索灵活就业市场的荷兰公民,还是雇主,本文都能为您提供所需的清晰解答。
法律问题
要了解你的立场,我们必须回答以下核心问题:
临时就业机构的阶段制度是如何运作的?临时工在每个阶段会获得哪些权利?在阶段之间转换时,关于解雇和已获得的权利的具体法律后果是什么?
法律框架:立法和首席行政官
临时工的权利并非任意的;它们以荷兰民法、集体劳动协议 (CAO) 和欧洲指令的严格框架为基础。
A. 法律依据
该规定源于荷兰民法典(Burgerlijk Wetboek,简称BW)。第7:690条对临时代理工作协议进行了定义。然而,关于各阶段的具体规则则在第7:691条中阐述。该条引入了“代理条款”( uitzendbeding )的概念,并规定了代理机构可以提供灵活合同的条件。
此外,《瓦迪法》(中介机构劳动力分配法)第8条和第8a条实施了源自欧盟指令2008/104/EC第5条的平等对待原则。这确保了在基本工作条件(如工资和工时)方面,临时工与正式员工享有同等待遇。
B. 集体劳动协议(CAO)
法律规定了基本准则,但具体细节通常由适用的行业行政官员(CAO)决定。在荷兰,有两个主要的行业行政官员负责管理该行业:
- ABU (私营职业介绍机构联合会)
- NBBU (荷兰调解和临时就业机构联合会)
历史上,这些临时聘用协议(CAO)允许了非常长的不确定期(长达5.5年)。然而,根据2023年的改革,获得永久合同的途径已大幅缩短,以改善劳动者的处境。
C. Uitzendbeding (代理条款)
这是新入行的临时工最需要了解的概念。“终止条款”是合同中的一项条款,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客户)终止雇佣关系,则雇佣协议立即自动终止。
- 什么时候适用? 仅在第一阶段(A阶段或1-2阶段)。
- 什么时候到期? 根据成文法,26 周后即可申请。但是,大学招生办公室 (CAO) 将此期限延长至最多 52 周(以前为 78 周)。
- 法定限度: 正如在……中阐明的那样 ECLI:NL:PHR:2022:610 和 ECLI:NL:GHAMS:2022:3699此条款仅限于第一阶段。一旦员工进入第二阶段,则不能再援引此条款。
D. 连续就业(后续工作)
人们普遍误解,如果更换单位但仍然在同一办公桌从事相同的工作,你的“工作经历计数器”就会重置为零。这是不正确的。根据《德国劳工关系法》第7:691条第5款,如果新雇主被认定为“连续雇主”,则你的工作经历仍然有效。
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所谓的“关联标准”(bandencriterium)已被废除(ECLI:NL:HR:2017:2905)。这意味着新旧机构之间是否存在商业联系不再重要;如果您从事相同或类似的工作,您已积累的权利(和阶段)将随之转移。
相态系统详解
该系统分为三个不同的阶段。根据您所在机构的 CAO,这些阶段分别标记为 ABC (ABU) 或 1/2-3-4 (NBBU)。
A阶段(ABU)/ 1-2阶段(NBBU)——灵活阶段
- 行程天数 : 最长 52 周(自 2023 年起;此前为 78 周)。
- 主要特征: 最大限度地赋予雇主灵活性。
你的权利(以及你缺乏的权利):
在这个阶段, uitzendbeding 有效。如果客户停止工作——即使是因为生病——你的合同也会立即终止。通常情况下,适用“不工作,不付薪”的原则,也就是说,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你不会因未工作的时间而获得报酬。
解雇保护:
针对解雇的保护非常有限。正如在……中所证实的那样 ECLI:NL:HR:2023:426一旦任务结束,雇佣关系即可立即终止。但是,您 do 建立权利 过渡付款 (过渡性)如果您在 24 个月后被解雇,但实际上,这适用于 A 阶段之后是 B 阶段合同的情况(第七条:673 BW; ECLI:NL:RBLIM:2017:5039).
B阶段(ABU)/3阶段(NBBU)——安全阶段
- 行程天数 : 最长 3 年(之前为 4 年)。
- 合同: 最多 6 份临时合同(ABU)或 6-8 份(NBBU)。
关键特征: uitzendbeding消失。这是您法律地位的根本性转变。
您的权利:
- 不立即解雇: 即使工作任务终止,中介也不能解雇你。如果没有工作,他们必须继续支付你的工资(loondoorbetaling).
- 解雇保护: 要解雇你,机构必须遵循标准的解雇法律(第七条:672 BW他们需要获得UWV(员工保险机构)的许可或法院的解散令。
- 通知期: 法定通知期至少为一个月。
法理:
如果一个机构试图使用 uitzendbeding 在此阶段,解雇无效(ECLI:NL:CRVB:2016:3081您可以要求恢复工作。
C阶段(ABU)/ 4阶段(NBBU)——无限期就业
- 时间: B阶段完成后自动执行。
- 主要特征: 永久就业(付款时间合同).
您的权利:
您受雇于该机构,合同期限不限。您享有与荷兰任何正式员工相同的全面解雇保护。即使该机构没有客户,也必须支付您的工资。您也有权享有与客户自身员工同等的工作条件。第八条 瓦迪; ECLI:NL:HR:2024:1303).
法理:
法院在保护C阶段工人方面非常严格。 ECLI:NL:GHSHE:2025:1737法院在C阶段裁定,在无正当理由解雇后,应恢复其工作。此外, ECLI:NL:PHR:2025:356 确认 C 阶段始终构成无限期合同。
视觉概览:权利升级器
| 特性 | A阶段(1-2) | B阶段(3) | C阶段(4) |
|---|---|---|---|
| 修读年限 | 最多 52 周 | 最多3年 | 不定 |
| 代理条款 | 是的(随意开火) | 没有 (无效的) | 没有 |
| 病假工资/无工作 | 没有(通常) | 是(必填) | 是(必填) |
| 解雇保护 | 最小 | 标准(UWV/法院) | 全 |
| 合同类型 | 临时 | 固定期限(最多 6 个月) | 不定 |
| 通知期 | 无(立即) | 最少1个月 | 法定的 |
过渡规则和连续雇佣
了解何时从一个阶段过渡到另一个阶段,对于维护您的权利至关重要。
“加法”规则 (De Optelregel)
根据《德国联邦劳动法》第7:691条第4款,间隔六个月或更短的就业期仍计入您的阶段累积。短暂的休息后,您无需从A阶段重新开始。
- 计费示例: 你通过A公司工作30周。你休息2个月。你回到A公司。你从第31周开始工作,而不是第1周。
连续就业 (Opvolgend Werkgeverschap)
很多中介机构试图在这里重新计算工龄,而很多员工因此蒙受损失。自2015年起,如果你更换中介机构,但继续从事“相同或类似的工作”(通常是为同一客户),新机构必须将你之前的工作周数/年数计入工龄。
案例示例:
一名工人通过A中介公司受雇于一家物流公司,为期一年。A中介公司失去合同后,B中介公司接手。该工人继续从事叉车驾驶工作。B中介公司不能将该工人归入A阶段,他们必须尊重该工人过去一年的工作记录,因此很可能直接将其归入B阶段。
法院对此高度重视。在ECLI:NL:RBNNE:2025:5517 一案中,法院裁定必须完整记录就业历史。同样,ECLI:NL:HR:2025:1733一案也强调,既得权利不容忽视。
实际情况:你的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以下是三种常见场景: Law & More 经常看到机构犯错——无论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
情况 1:B 阶段的“自动”结束
场景: 您已工作了 60 周(B 阶段)。客户终止了项目。代理机构说:“很遗憾,由于工作停止,您的合同今天自动终止。”
法律真相: 这是违法的。 uitzendbeding 52周后到期。该机构正在对B阶段工作人员适用A阶段规则。
行动: 终止无效(ECLI:NL:HR:2023:426你们必须立即进行抗议,提供劳动力并要求支付工资(loondoorbetaling).
情况二:在新机构的“全新开始”
场景: 您通过 X 公司工作了 18 个月。现在您转到 Y 公司从事同样的工作。Y 公司为您提供了一份没有保障的 A 阶段合同。
法律真相: Y机构是“后续雇主”。他们有法律义务将您的18个月工作时间计入在内。从技术上讲,您应该立即进入B阶段。
行动: 要求根据以下条件进行正确的阶段分类 ECLI:NL:CRVB:2016:3081如果他们拒绝,如果他们之后错误地解雇你,你可能有资格获得补发工资和过渡期付款(ECLI:NL:RBNNE:2025:4240).
情况 3:C 阶段解雇
场景: 你签的是C期合同。公司想解雇你,因为“业务不景气”。
法律真相: 他们不能随意解雇你。他们需要一个有效的解雇理由(例如经济需要),并且必须通过 UWV 或地方法院进行(州法).
行动: 不要签署和解协议(大型综合企业)在没有法律咨询的情况下。如果被无故解雇,您可以要求恢复职位(ECLI:NL:GHSHE:2025:1737)或巨额补偿。
财务权利和补偿
过渡付款(过渡性随行)
自《平衡劳动力市场法》(WAB)实施以来,您从入职第一天起就享有获得过渡期付款的权利。但是,如果合同因雇主主动终止而终止,则通常必须支付该款项。
- 第七条:673 BW即使在 A 阶段也适用(ECLI:NL:HR:2025:1808).
逾期工资的法定利息
如果机构延迟支付你的工资(例如,在关于你所处阶段的争议期间),他们欠你的不仅仅是总工资。
- 法定增长: 最高罚款50%(第七条:625 BW).
- 法定利息: 未偿还金额的利息(第七条:119 BW).
判例法(ECLI:NL:RBROT:2025:8995 和 ECLI:NL:RBMNE:2025:2452)确认此款项将自动到期。
重要警告:限制期(时效期限)
在劳动法中,“犹豫不决就等于失去权利”。如果你等待太久才去维护自己的权利,它们就会消失。
- 工资索赔: 你有一个严格的 6个月 追讨拖欠工资罚款的期限(第七条:621 BW就工资本身而言,需要等待5年,但等待会削弱你的证据效力。
- 过渡付款: 你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交申请。 3个月 雇佣关系结束(第 7:686a 条 BW这是一个“硬性”截止日期;迟到一天就太晚了。
- 阶段分类: 一般索赔期限为5年(第七条:307 BW但你应该立即采取行动。
ECLI:NL:HR:2025:1808鲜明地提醒我们,在这些时间范围内采取行动至关重要。
平等对待(“瓦迪”)
对于临时工而言,最有力的工具之一是《瓦迪法案》(Waadi)。根据该法案第8条,您有权享有与公司正式员工相同的“基本工作条件”。这包括:
- 工资
- 工作时间
- 加班费率
- 休息时间
- 休假日
这意味着,即使你是临时工,你的工资也不能低于坐在你旁边做同样工作的人。欧盟法律(2008/104/EC 指令第 5 条)支持这一观点,最高法院在ECLI:NL:HR:2024:1303 一案中也确认了这一点。
给临时工的实用建议
- 自己当管理员: 保留所有工资单、合同和电子邮件。记下每项任务的确切开始和结束日期。当出现关于你所在阶段的争议时, 需要证明你的过往经历。
- 计算你的周数: 不要依赖中介机构的网站。手动计算你的工作周数。包括不足6个月的空档期。
- 更换代理商? 向新机构告知你的过往经历 书面 签字前,请提供您之前的工作证明,以确保他们将您归入正确的阶段。
- 找出危险信号: 如果你工作超过一年,但合同中仍然提到“uitzendbeding”,或者如果你在生病期间被立即解雇,那么在法律上肯定有问题。
- 快速行动: 如果您被解雇或工资过低,请立即提交书面异议。请记住,过渡期付款的截止日期为3个月,工资罚款的截止日期为6个月。
何时寻求法律帮助
虽然许多行政错误可以通过一封措辞严厉的电子邮件发送给您的人力资源联系人来解决,但有些情况需要专业人士的介入。如果您遇到以下情况,则应考虑咨询法律顾问:
- 相位争议: 公司被收购后,拒绝承认你之前多年的工作经验(连续受雇)。
- 非法解雇: 在 B 阶段或 C 阶段,或生病期间,您将被立即解雇。
- 高价值索赔: 您应得的大笔补发工资或过渡期付款被拒绝支付。
- 和解协议: 未经法律审核,切勿在 B 阶段或 C 阶段签署终止协议。
在这些案件中,诉讼往往值得投入,因为风险很高——涉及数月的工资、工作保障和赔偿。 Law & More 专门处理复杂的劳动纠纷,并可协助您在分阶段制度下维护您的权利。
结语
荷兰阶段体系就像一个梯子:爬得越高,就越安全。
- A期 灵活但安全性低。
- B期 取消代理条款,并要求采取适当的解雇程序。
- C相 保证合同无限期有效,并享有完全平等的权利。
2023年缩短阶段持续时间是工人权益的胜利,这将使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快地进入B阶段和C阶段。此外,取消“班登标准”确保您的权益在机构变更后依然有效。
然而,系统的复杂性也使得错误和漏洞有机可乘。作为临时工,你最强有力的防御手段就是掌握相关信息。通过了解你所处的阶段并严格记录你的工作经历,你可以确保“灵活性”不会以牺牲你的合法权益为代价。
您对自己的临时工身份有疑问吗?或者您是否卷入了有关阶段制度的争议? Law & More 随时准备为您提供量身定制的专业法律建议。
常见问题
荷兰的临时工“Fasensysteem”(阶段系统)是什么?
《临时工制度》(Fasensysteem)是荷兰规范临时工(uitzendkrachten)权利的法律框架。该制度规定,通过中介机构工作的时间越长,员工获得的劳动权利就越多,工作保障也会从雇主拥有最大灵活性的阶段逐步过渡到工作更有保障、免遭解雇的阶段。
如果我更换临时工中介机构,我已累积的阶段性津贴会重置吗?
不一定。自2015年“关联标准”(bandencriterium)废除以来,新旧机构之间是否存在商业联系已不再重要。根据荷兰民法典第7:691(5)条,如果您作为“继任雇主”继续从事相同或类似的工作,您累积的周数和阶段状态将结转,而不是重置为零。
在 A 阶段(ABU)或 1-2 阶段(NBBU,灵活阶段)中,我拥有哪些权利?
A阶段最长持续52周,赋予雇主最大的灵活性:适用“终止条款”(uitzendbeding),这意味着如果客户停止工作,您的合同可以立即终止,并且通常适用“不工作,不付薪”的原则。解雇保护非常有限,但如果您在24个月后被解雇,您仍然可以积累获得过渡期付款的权利。
进入 B 阶段(ABU)或 3 阶段(NBBU)后,会有哪些变化?
B阶段最长持续3年,最多可签订6份临时合同。合同终止条款(uitzendbeding)失效,这意味着即使工作任务结束,中介机构也不能再以工作终止为由终止您的合同;如果没有工作,他们通常必须继续支付您的工资。
我是否有权享有与我所派遣公司正式员工相同的工作条件?
是的。根据《瓦迪法案》第8条,临时工享有与从事相同工作的正式员工相同的基本工作条件,包括工资、工时、加班费、休息时间和假期。欧盟指令2008/104/EC对此予以强化,并经荷兰最高法院确认。
我可以申领未付工资或过渡期付款的期限是多久?
时限非常严格。拖欠工资的罚款索赔必须在6个月内提出,而工资本身的索赔时效为5年,但等待时间过长会削弱证据的效力。过渡期付款申请必须在雇佣关系终止后的3个月内向法院提交,此期限为绝对期限。
作为临时工,我应该采取哪些实际措施来保护我的权益?
请妥善保管所有工资单、合同和电子邮件,并记录每次工作的确切起止日期。这些文件对于证明您已累积的阶段津贴、连续受雇经历,以及在发生争议时提出任何工资或过渡期付款索赔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