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荷兰,交通违章可能同时导致两种截然不同的处罚:一是检察机关或刑事法院的刑事处罚,二是驾驶执照管理机构CBR的行政处罚。这两项处罚并行进行,遵循不同的程序,互不干扰。因此,驾驶员可能先被刑事法院罚款,几周后又被CBR要求自费参加驾驶资格培训课程或考试,甚至被吊销驾照。
了解自己所处的道路决定了你能采取哪些措施,以及你还有多少时间采取行动。
根据罪行的严重程度,有三种途径可供选择。
轻微交通违章——例如限速范围内超速、无视交通标志、驾驶时使用电话——将根据《交通法规行政执法法》(俗称“湿穆尔德”)进行行政处理。中央司法征收机构 (CJIB) 负责签发处罚通知;该通知并非刑事定罪,也不会出现在犯罪记录中。您可以在六周内向检察官提出异议,如果异议被驳回,您可以向地方法院提起上诉,最终可上诉至位于阿纳姆-吕伐登的上诉法院。通常情况下,对穆尔德处罚提出上诉需要先向法院缴纳罚款。
更严重的违法行为将根据1994年《道路交通法》以刑法处理。该法的主要条款包括:第5条,禁止危害他人道路安全的行为;第6条,涵盖因疏忽造成他人死亡或重伤的行为;第7条,关于肇事逃逸;第8条,关于酒后或吸毒后驾驶;以及第9条,关于在被吊销驾照期间或持已被宣布无效的驾照驾驶的行为。
除此之外,CBR还可以根据《道路交通法》第130至134条的规定,自行采取行政措施。这是驾驶员最常忽略的情况。
刑事诉讼程序:检察机关可以施加的处罚
对于违反《道路交通法》的行为,检察官可以发出处罚令(strafbeschikking)或将案件提交刑事法庭。可采取的制裁措施包括罚款、社区服务、监禁,以及——在实践中往往最具破坏性的——根据该法第179条规定吊销驾驶执照。吊销驾驶执照可以全部或部分附加条件。
有两条规则尤其值得注意。新手司机在首次获得驾照后的最初几年内,其酒精含量限制远低于经验丰富的司机。此外,根据《交通法》第123b条关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累犯处罚的规定,如果司机在五年内再次因严重酒驾被定罪,其驾照将自动失效。这一后果由定罪自动产生,并非自由裁量,也无法在庭审中协商解决。
行政途径:CBR 可以施加什么影响
如果警方怀疑驾驶员不适合或不具备驾驶能力,则会向中央驾驶委员会 (CBR) 发出通知。该通知独立于检察官是否决定起诉,CBR 将自行做出决定。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CBR 可以采取针对酒精和交通的教育措施或较轻的教育措施,要求对驾驶员的驾驶能力或驾驶技能进行调查,或者宣布其驾驶执照无效。
这条规则有三个容易让人上当的地方。首先,课程或调查的费用由驾驶员承担,而且数额巨大。其次,拒绝合作或缺席通常会导致驾照被宣告无效。最后,即使刑事案件最终以无罪释放或撤销告终,中央车辆监管局(CBR)仍可根据通知采取行动,因为这两种判决针对的是不同的问题。
为什么两条路径都可能适用于同一事件
显而易见的反对意见是,一名司机因同一事件被处理两次。但在法律上,情况并非如此。刑事制裁是一种惩罚;而基于行为的交通违章措施(CBR)被归类为旨在保障道路安全而非惩罚的行政措施,因此禁止就同一违法行为进行两次审判的规定并不适用于CBR。这种分类并非仅仅是形式上的——它决定了适用哪些保障措施,也正是因为如此,CBR无需定罪即可生效。
尽管如此,界限并非无限。当刑事诉讼和行政措施的综合效果过于严厉,以至于无法符合公平审判的要求时,法院会进行干预。酒精联锁装置计划就是一个最明显的例子,该计划最终因上述原因被撤销。
两封信都到了该怎么办
时限是分开计算的,互不影响。对刑事复审决定的异议必须在决定作出后六周内提出,对穆尔德制裁的上诉必须在通知发出后六周内提出。等待刑事案件结案后再对刑事复审决定作出回应是最常见也是代价最高的错误,因为到那时行政决定已经生效,无法再提出异议。
还有两点需要尽早处理。警方问询中关于酒精或毒品使用情况的陈述会直接影响CBR(中央驾驶执照委员会)的通知,因此这次问询对两个方面都至关重要。此外,如果考虑到驾驶员的工作或照护责任,取消其驾驶资格似乎不成比例,则必须在刑事法庭上提出并提交相关文件加以佐证;法庭不会想当然地认定其合理。
法律协助
并非所有交通案件都需要律师。初次超速罚单就不需要。但如果根据《道路交通法》第6条或第8条提起诉讼,并同时收到CBR通知,或者工作需要驾照,又或者涉及累犯处罚方案,则这两项程序必须同时处理,且必须在各自的时限内完成。 Law & More 为驾驶员提供刑事诉讼和 CBR 程序方面的建议和代理服务。


